由于“黄牛”的“穿针引线”,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横行无阻,极大地危害着道路和交通安全。
徐州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该市的一个公路治超站,多数公路执法人员都有收受他人贿赂的情况,人均收受5个以上行贿人贿赂,只是数额有所差别。而该案中的行贿人则先后向20多人行贿。
“每月给一中队副队长2000元;每月给一中队队员每人500元;每月给二中队队长1000元……”这段摘自一名“带车黄牛”行贿账目的文字,令人触目惊心。
“路政腐败看似零敲碎打,其实‘含金量’绝对不低。”陈海鹰拿出一本统计台账向记者介绍说,在徐州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受贿案件中,涉案路政人员受贿3次以上的占100%,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大案率为100%。
“我刚开始对黄牛的行贿还能够拒绝,但时间长了就在中队里成了另类,你不收,别人就没法收,你就会被大家疏远甚至怨恨,年底的民主测评也有可能最差。”一位中队长“满腹委屈”地交代。
更有一些“黄牛”明目张胆地对严格执法的路政人员打击报复。此次检察机关查处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就是连续两次遭到“黄牛”殴打后,心灰意冷,逐渐与“黄牛”沆瀣一气的。
遏制“花钱买路”须多管齐下
有关研究发现,当汽车轴载超过标准轴载一倍时,在公路上行驶一次,相当于标准车辆行驶沥青路面256次,行驶水泥混凝土路面65536次,而且超限超载车对公路造成的结构性破坏是永久性的。据专家介绍,1条设计使用15年的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1倍,其使用年限将缩短90%,即只能使用一年半。
“‘带车黄牛’和路政执法人员联合上演‘猫鼠一家亲’的游戏,不仅造成本应上缴给国家的罚款大量流失,更为严重的是导致路面受到严重破坏,恶性交通事故频发,公路维修费用也大量增加,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光永说。
目前,徐州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开展的查处路政执法系统贿赂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已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花钱买路”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而查办案件仅仅是手段,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才是最终目的。徐州市检察机关边办案边总结,深挖原因,寻求对症下药的良方。
今年9月6日,徐州市检察院、市交通局联合召开规范执法座谈会,对此类案件的发案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检察机关还向公路管理部门发出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内部监督、铲除“带车黄牛”的检察建议,并编发《情况反映》上报,引起市委领导高度重视。10月26日,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民对徐州市检察机关的《情况反映》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领导、部门阅看研究,提出意见,抓好落实。
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其江指出,要从根本上治理超限超载现象,需要多方联动、多管齐下。
据悉,徐州市检察机关下一步将在路政执法领域深入开展各项预防工作,结合办案督促路政管理部门加强治超站点执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运用案例评析、廉政报告、检察建议等预防措施堵漏建制,推动路政执法部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促进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唐颖员 谢磊 王成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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