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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生命的高度——云南曲靖市检察院公诉处原处长李毅忠追记

2012年11月27日16:12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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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今年11月1日下午4点,正在讨论案子的李毅忠接到一个电话。因为还要继续讨论案子走不开,挂了电话后,他就请同事桂艳萍帮着汇了1000元给黄长友。

  桂艳萍很纳闷儿,她已经不止一次在李毅忠桌上看到同一个收款人的汇款单了。直到料理完李毅忠的后事,桂艳萍从他妻子戴秀梅那儿知道了事情原委。

  2004年,李毅忠到富源县古敢乡挂职。在联系户黄志良家,他遇到一名放羊时还在看书的孩子(黄志良的二儿子黄长友)。了解后,他得知,孩子由于家庭贫困,无法继续上初中,放羊时在读原来的课本。

  看着那双求知的眼睛,李毅忠告诉孩子“你继续上学,我支持你”,并把他送回学校。之后,李毅忠从工资收入中拿出2000元,为黄志良家购买了数十只鸭子让其饲养,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

  2009年7月,黄长友考上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此时的李毅忠和黄长友已经成为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这几年里,李毅忠先后资助了黄长友6万多元钱。

  桂艳萍伤感地说:“原来,我们都以为李处‘小气’,经常穿着一件很旧的黄外套和一件薄毛衣,却不知道,原来他把钱都资助了别人。”说到此,桂艳萍哽咽无语。

  王振华是曲靖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他感慨:“我最佩服的是李毅忠的为人。”2009年12月,王振华从监所处轮岗到预防处工作,在报到前的一天,李毅忠来到他的办公室,跟他讲了很多预防部门的职能、特点等,并且还主动拿出了一个U盘,把自己手头的预防处的资料都拷给王振华,热情地说:“以后有需要我的时候说一声。”这件事让王振华十分感动,“他毫无保留地把资料给我,想得那么周到、全面,是想让工作保持一个连续性。毅忠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肖凤珍 何赟 邓 斌)

(责编:杨丽娜(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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