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14:3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陝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陝西省委批准,陝西省紀委監委對陝西省公安廳原二級巡視員雷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雷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利用職權在干部職務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
雷雨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毫無紀法觀念,知法違法,執法犯法﹔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雷雨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雷雨簡歷
雷雨,男,漢族,1961年9月出生,陝西商洛市商州區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80年8月參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0年8月至1995年3月,先后任商洛衛校政治處干事、團委副書記,共青團商洛地委干事、副書記(其間:1984年3月至1987年2月參加陝西師范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函授本科班學習,1993年9月挂職洛南縣副縣長)﹔
1995年3月至1997年11月,任洛南縣副縣長﹔
1997年11月至2001年5月,任商南縣委副書記﹔
2001年5月至2002年8月,任山陽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2年8月至2009年1月,任丹鳳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參加陝西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9年1月至2012年4月,任商南縣委書記﹔
2012年4月至2015年1月,任商洛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商洛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商洛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
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任陝西省公安廳二級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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