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05日08:14 來源:高檢網
近日,河南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黃真偉(副廳級) 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向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真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黃真偉,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平頂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黃真偉先后利用其擔任信陽市雞公山管理區管委會主任、項城市市長、市委書記、河南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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