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1日08:37 來源: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日前,九江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原支隊長張曉林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曉林違反政治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違反群眾紀律,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下屬單位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張曉林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
張曉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弱化,法紀觀念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依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九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九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曉林開除黨籍處分﹔由九江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張曉林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曉林簡歷
張曉林,男,1962年5月出生,漢族,江西武寧人,研究生文化,1979年10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5年1月,任彭澤縣委常委、公安局長﹔
2009年7月,任共青城開放開發區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共青城公安分局局長﹔
2010年8月,任共青城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共青城公安分局局長、共青城開放開發區黨委委員(正縣級)﹔
2015年9月,任九江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正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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