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21日07:46 來源:高檢網
日前,廣東省廣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柯珠軍(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柯珠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柯珠軍,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柯珠軍利用擔任廣州市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副秘書長,廣州市南沙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廣州市天河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廣州市紀委常委、秘書長,廣州市紀委副書記兼預防腐敗局、監察局局長,廣州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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