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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官亦商的兩面人

浙江省金華市政府原副秘書長申屠福華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2020年02月19日08:14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亦官亦商的兩面人

申屠福華,浙江省金華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曾任東陽市副市長、東陽市委副書記,金華市婺城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2018年1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2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同年10月,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申屠福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扣押在案的受賄贓款人民幣830.9991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貪欲是萬惡之源,我想得到更多卻失去了全部。現在知道隻有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才是唯一出路,求神拜佛保平安,請風水大師、算命先生指點都是騙人騙己的把戲。”在庭審現場,申屠福華這樣懺悔。

認為之前為自己考慮太少,逐漸向往及時行樂

申屠福華是家中長子,父母對他期望很高。恢復高考后,申屠福華是村裡第一個大學生。老兩口逢人便說:“還是黨的政策好,不然哪有孩子上大學的機會。”

申屠福華回憶,鄉親們當時對“吃公家飯”的都尊稱為同志。那時候,公社有位姓張的同志駐村,因為處事公道,很受大家尊重。父親對他說:“你要是以后能當上同志,一定要像張同志這樣,為大家想,憑良心做事。”可惜的是,他徹底辜負了父母的期許。

申屠福華也曾有過激情燃燒的歲月。他大學時代入黨,大學畢業后就擔任了東陽中學的團委書記。后來,憑借自己的努力,成了當時東陽最年輕的副科級干部、鄉(鎮)長、鄉(鎮)黨委書記,甚至是最年輕的副市長。

然而,苦盡甘來的時候,他卻逐漸走上了歪路。2003年,他擔任東陽市副市長。有一次,他拎著一個人造革的舊公文包到杭州開會,晚飯時被人調侃:“一看就是個鄉鎮干部,穿衣打扮充滿了鄉土氣!”這讓他深受刺激。從此,他開始注重所謂的形象和個人品位,平時與人閑談時也會涉及此類話題。說者無意,聽者有心,之后就有人以各種名義,給他送來名牌衣物。一次,有人給他送來了一雙3000元的皮鞋,他穿上后感覺很舒服,有點飄飄然。他開始覺得,不僅要工作,更要好好享受生活。殊不知,當他穿上這雙3000元的皮鞋時,已經一步一步走向了違紀違法的道路。

2005年,申屠福華開始分管工業、科技、經貿等領域工作,經常與商人老板打交道。老板們爭先恐后和他交朋友。看著老板們財大氣粗的樣子,聽著他們聊車子、房子,他的心理開始失衡,“覺得之前為自己考慮太少,從前苦日子過怕了,內心對富裕生活也有向往”。從此,他及時行樂的念頭更強烈了,開始把個人利益和享樂作為人生目標。

一邊大講紀律規矩,一邊不收斂不收手

隨著職務不斷提升,申屠福華禁不住誘惑,逐漸成了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兩面人。

平日裡,他大講紀律規矩,對身邊的工作人員要求嚴格﹔可實際上,他屢屢越界,不顧紀法,大搞權錢交易。生活中,他處處小心謹慎,對外營造儉朴形象﹔可背地裡,卻瘋狂追求奢靡享樂。

2006年,申屠福華覺得自己住在100平方米的房子內很寒酸,甚至還不如一個科長,萌生了買房的想法。后來,他看中一幢別墅,卻對房地產公司最初給出的優惠條件很不滿意,要求房地產公司老板給予最大“優惠”。該老板最后將價值200多萬元的別墅,以10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他。申屠福華對此沒有絲毫不安,反而認為這是應該的,還怪自己沒有早兩年買地建別墅,錯失了更大的賺錢機會。黨的十八大以后,他依然不收斂不收手,2015年8月,繼續以低於市場價近100萬元的價格購買別墅用地。

不僅如此,申屠福華還通過投資、民間借貸等方式獲利。2012年1月,他擔任東陽市委副書記后,找他幫忙的人更多了,總有人有意無意表露出讓其入股收息、一起發財的意思。申屠福華先是分散地從別人那裡借幾十萬元、上百萬元拿去“投資”,並且獲利后馬上歸還。后來膽子越來越大,借款的對象也集中到了自認為有錢又大方的老板“朋友”身上,開口就借幾百萬元。借來的錢用於炒股、高息借貸轉貸、投資入股等,資金收回后繼續用“雞生蛋、蛋生雞”的辦法滾動“投資”。

“那時把自己當成了開投資公司的老板,騰挪資金馳騁商場,賺了幾百萬、上千萬仍不知足,心底還洋洋自得,樂此不疲。殊不知自己能順風順水、輕輕鬆鬆賺錢,並非自己有經商才能,而是因為權力。”申屠福華在懺悔書中寫道,“因為手握大權,我堅信借錢對象不會推辭,有時還巴不得我開口。”

申屠福華還經常自我安慰:我又不收錢,借款無所謂。所以當有人拿著錢來感謝他時,他在推辭時總會加上一句:“錢我不能收,真有需要時向你借吧!”可實際上,借貸的背后也是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老板們在地塊規劃、公司設立等事項中找他幫忙,他一一打招呼辦理,實現所謂的互惠互利。

執迷不悟,妄圖借風水保佑平安

精神缺鈣、初心迷失的申屠福華已然被貪欲侵蝕了思想,知道自己嚴重違紀違法的他內心惶惶不安,拼命想借助風水保佑自己平安。

他不信馬列信鬼神,請風水先生給自己出謀劃策。外出時,進廟燒香拜佛,求簽轉運。他認為燒香拜佛就可以讓自己柳暗花明、逃避懲處,不料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自己。

辦案人員介紹,在被留置前,申屠福華還特意去求到“上上簽”。大師讓他不要著急,能遇難成祥,他居然信以為真。事實証明,這支所謂能逢凶化吉的“上上簽”,最終也沒能拯救他。

申屠福華平時刻意逃避監督: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以他人名義低價購房、購地以及無息借款、高息放貸等,甚至連其妻子都不讓知道。可這一切算計,最終還是一一現形。

審查調查期間,申屠福華在懺悔書中寫道,自己身為黨員干部,精神缺鈣,貪心貪欲在亦官亦商的兩面人生中滋生膨脹,特權思想嚴重,不知敬畏,鑄成大錯。

“申屠福華背棄入黨初心,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全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貪欲橫流,生活放縱,趣味低級。”辦案人員說,他大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以權謀房、以權謀股,無息借錢高息放貸,大肆斂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記者 顏新文 通訊員 張璐 金妍)

量紀量法分析

根據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移交、群眾信訪舉報反映的申屠福華有關問題線索,金華市紀委監委按程序進行初步核實。在掌握了一定事實后,於2018年11月對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經審查調查,申屠福華存在以下違紀違法和涉嫌犯罪問題。

在違反黨的紀律方面:申屠福華違反政治紀律,大肆串供對抗組織審查,參與迷信活動,熱衷燒香拜佛、風水卜算,妄想以求簽轉運逃避組織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禮﹔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借貸﹔違反生活紀律。

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方面:前述申屠福華有關違紀行為,亦違反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相關規定,構成職務違法。

在涉嫌犯罪方面:申屠福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定,涉嫌受賄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層報批准,給予申屠福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19年3月,申屠福華涉嫌受賄一案由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向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10月,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扣押在案的受賄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紀法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

第九十條 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

第九十四條 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

(二)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証券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

第四十六條 監察機關經調查,對違法取得的財物,依法予以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涉嫌犯罪取得的財物,應當隨案移送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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