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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黃建平決定逮捕

2020年02月14日14:42    來源:高檢網

原標題: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黃建平決定逮捕

福建省三明市委原副書記黃建平(副廳級)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由福建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對黃建平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泉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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