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31日08:11 來源:高檢網
原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兼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佘寶慶等3人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及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証、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該案已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佘寶慶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在起訴書中指控:2004年至2017年,被告人佘寶慶伙同他人分別利用經營管理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屬集體企業上海金陵集體基金合作聯社、上海同裕創業商貿聯社、上海高舜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職務便利,採取隱匿應收股利款、侵吞代管款等方式,共同貪污上述國有控股公司及集體企業公款,數額特別巨大,挪用上述企業公款,情節嚴重。佘寶慶為掩蓋罪行,又將高舜公司歷年財務賬冊予以隱匿、銷毀,依法應當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及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証、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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