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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我親歷的中央紀委故事》選摘

中紀委“老前輩”講述多個大案背后故事:就得不怕得罪人

2019年06月24日10:4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編者按:近日,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連載了由中國方正出版社會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離退休干部局組織編寫的《傳承——我親歷的中央紀委故事》一書。本書以口述實錄方式記錄中央紀委恢復重建以來重大歷史事件、重要歷史節點、重要工作及其背后的故事,追憶陳雲、鄧穎超、黃克誠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和紀檢人的崇高風范,回顧重要黨內法規出台經歷,講述端正黨風、查處大要案、受理信訪舉報等工作中的故事。為全黨全社會了解反腐敗歷程和紀檢監察工作提供了全新視角和豐富資料,也為紀檢監察系統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提供了學習參考。>>>詳細


許毅:干紀檢工作就得不怕得罪人

講述人簡介:

許毅(中央紀委原六室副局員),男,漢族,1927年12月生,浙江人,194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2月進入中央紀委工作,先后在“兩案”辦、六室工作,1989年12月離休。

我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從鐵道部公安局調到中紀委工作的。我十幾歲時在上海當紗廠工人,接受馬克思主義思想,參加中共地下黨,立志投身革命,夢想改變勞苦大眾的生活,讓國家振興、民族富強。幾十年來,我也經歷了風風雨雨,但我自始至終堅定不移跟黨走,對黨的信念從來沒有變過。是黨培養教育了我,黨組織就是我的家,我什麼事情都依靠組織、服從組織,分配到哪裡就在哪裡干,而且要努力干好,不辜負組織的信任和重托。

“兩案”審理:教育挽救大多數

我到中紀委工作的時候已50多歲,因為我之前是在公安機關工作,當時調過來是參與查辦“兩案”,也就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這兩個案件實際上還有所區別,林彪反革命集團案是新成立的中紀委重新對林彪反革命集團主要成員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等進行黨內審查,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是承接原來的中央專案組繼續審查。

1979年春,中央成立了“兩案”審理領導小組,組長是中央紀委第三書記胡耀邦,成員有黃克誠、王鶴壽、劉順元、張啟龍等。領導外單位“兩案”審查工作主要是黃克誠負責,“兩案”的日常工作主要是王鶴壽負責。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解放軍總政治部檢察長曹廣化任主任,還有劉鳴九、劉麗英等六七個副主任。辦公室下面又分審訊組、審批組、材料組、秘書組、復查組等協作小組,我在的審批組主要負責副省部級以上干部的處分審批。這項任務工作量很大,人很多,所以又分了六個小組。我是負責西南、西北的,有的時候也參加其他組的審理。

我到了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接收案件材料,林彪案的材料在公安部,“四人幫”案的材料在中央辦公廳。清點工作花了一段時間,交接清楚以后拉回到“兩案”辦,大概有好幾十箱,全由自己搬運。各省市報來的案件材料很多,我們就到機場接人、接材料,將大包大包的材料背回來,起早貪黑忙碌不堪,十分勞累。

一開始,參加“兩案”工作的人員很少,也就幾個人,人手非常緊張,辦公條件也很艱苦。中組部二樓有個比較大的活動室,有個大台球桌,我們就在那兒辦公,沒有辦公室,也沒有辦公桌。一邊開展工作,一邊充實人員,從部隊、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陸續抽調了幾十個人。人多了,辦公條件更緊張了,后來連坐的地方都沒有,就跟中組部借了板凳,在樓道裡邊辦公。

雖然辦公條件很艱苦,工作任務也很繁重,但是黨的政策必須堅決執行好。當時黨中央和中紀委對“兩案”審理的處理方針是教育挽救大多數,打擊懲處極少數。胡耀邦同志也講,“兩案”處理的同志,不要單純從一個方面來看他的錯誤或者罪行,要從整個歷史背景來看他到底犯的什麼錯誤,這些錯誤是什麼性質。所以在實際工作中我們要准確把握政策,盡量少判刑,紀律處分、批評教育大多數。當然最根本的精神是實事求是,這一點很重要。不能辦冤假錯案,必須事實清楚、証據確鑿、定性准確、處分恰當、手續完備。文書材料調查人員都要親筆簽名,領導審批,所以必須嚴肅認真,因為這不僅是對組織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

我審理了很多案件,其中印象深刻的一個是某省委第一書記。他的主要問題是在接待林彪的兒子林立果時發生的。

我們認真研究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認定他確實是有錯,在當時雖說是執行上級命令,但隻要按規定執行就行了,不應該討好林立果他們,主動向他們溜須拍馬。考慮到他誠懇認錯,態度也挺好,我們認為也可以不處分。后來我們向領導報告,領導就找他談話,他對自己的錯誤認識比較深刻,領導也同意不給處分。我們又跟省裡的領導做工作,之后省裡也同意了。於是我們就把相關材料整理好向中央書記處作了請示報告,中央最終同意了我們的意見。

政策落實之后他非常高興,打電話來和我說,自己犯了錯,組織給我寬大處理,從中受到深刻教育,非常感謝組織的幫助。我說你要感謝黨中央的政策,黨中央的政策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你犯了錯誤,應該受到教育。

處理“兩案”,對撥亂反正、正本清源、分清是非,有著非常重大的政治意義,把黨內顛倒的東西扭轉過來,恢復了黨的優良傳統,為以后的改革開放打下了思想基礎、政治基礎。

干紀檢工作就得不怕得罪人

“兩案”的工作告一段落之后,我就到六室工作了。老六室當時負責聯系西南、西北,總共就兩個處,我所在的處主要負責聯系西北,西南的工作有時候也參與。到紀律檢查室后,工作重點就發生變化了,不單純是查辦違紀違法案件,主要任務是維護黨風黨紀。當時黨風問題群眾反映比較多的,一個是多佔公家房子,還有就是吃喝風,另外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的問題也比較嚴重。

當時我們是從正反兩個方面來做好這個工作。一方面是樹好正面典型,總結哪個地方的領導班子比較正、作風好,在抓黨紀黨風方面採取了有力措施,有什麼好的經驗,把這些宣傳推廣出去。當時我們宣傳的典型有陝西的吳起,還有一個是寧夏的中衛,這兩個地方的班子好、作風正,不僅黨風政風優良,而且也促進了經濟發展,生產也上去了,所以我們就總結他們的經驗加以推廣。

另一方面就是抓反面典型。我記得有個案子是陝西的一個廳長,到縣裡邊去檢查工作,去了以后縣裡用公款大擺酒席。我們收到群眾舉報,就和省裡聯合查處,查清之后決定給予其黨紀處分。他心裡不服氣,就反過來告我。事情報到領導那兒去之后,我堅持自己的觀點,該廳長用公款大吃大喝,証據確鑿,確實違反了黨的紀律,破壞了黨風,應該受到處理。分管副書記很支持我們工作,認為我們查得對,處理得也對,最終不僅對這個廳長作了處分決定,還發了通報。紀檢工作就是得罪人的活兒,首先就得堅持原則,不能因為有阻力就害怕。誰有錯誤都得處理。

還有一個雲南保山的問題也很典型。當時好多人都到雲南去找地方種地,把樹燒了然后開墾成耕地,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經媒體報道后,引起國務院高度重視,印發了一個緊急通知,嚴禁亂砍濫伐,保護原始森林。省紀委對相關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可就是有一件事處理不下去。雲南高黎貢山自然保護區有好多樹齡達幾百年的珍貴楠木林,有許多被砍伐了。事發以后,砍伐的人因為犯罪被抓起來,批准砍伐的一個林管所長也被抓起來了,可這件事牽扯到保山地委一個副書記,遇到了阻力,處理不下去。

室領導派我去調查。省紀委組織了調查組,要弄清那個地方損失多少木材,這個地委副書記在案件裡面有什麼問題。調查后發現,這個副書記分管林業,在知道珍貴林被砍伐之后也沒有制止,沒把國務院的通知當回事,這是嚴重的政治紀律問題。另外,他不但不制止,還跟人家要楠木做家具。事實很清楚,錯誤也很明顯,但是因為他是地委副書記,很多人為他說情,沒有處理他。查清楚后,調查組與地委經過一番討論,最終形成一致意見,省裡給予這名干部嚴重警告處分,調離了崗位。

后來中紀委領導到保山考察,有人就告我的狀,說類似的情況不隻保山有,其他地方也有,你們中紀委的許毅就是盯著我們不放,要把我們當樣板。實際上他是想翻案。中紀委領導當時就提出了嚴肅批評,說你們根本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這不是樣板不樣板的問題。不論是誰、不管是哪,觸犯了黨紀國法就要受到嚴肅處理。所以說,紀檢工作就是得罪人的,首先是堅持黨的原則,從黨的利益出發,不要怕打擊報復。

回想這十幾年在中紀委工作的日子,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反腐敗一定要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中紀委在黨中央領導下工作,中央支持,有決心、有魄力,紀委的工作就能開展得好,紀委取得的成績首先是黨中央有力領導支持的結果。 

(摘自《傳承——我親歷的中央紀委故事》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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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扶婧穎、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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