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09:3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0月31日電 (記者李源)昨日,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恩光行賄、單位行賄案。盧恩光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據統計,本月已有多名“老虎”受審或被判刑。其中,受審“老虎”分別是: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王三運、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杰輝、中共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安徽省原副省長周春雨。10月份被判刑的“老虎”除盧恩光外,還有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
記者梳理發現,黨的十九大以來,至少已有23名中管干部受審,其中14人已被判刑。
2018年10月18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杰輝受賄一案。檢方起訴指控其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69976765億元。
據統計,十九大以來受審的“老虎”中(詳細名單見文后附表),除張杰輝外,還有4名干部受賄金額過億: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常務副省長陳樹隆受賄2.758億余元,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受賄2.06億余元,第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1.7億余元,陝西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魏民洲受賄1.09億余元。
從涉嫌罪名來看,已受審的23名高官中,22人涉及受賄罪。其中李文科、張文雄、蘇樹林、姚剛、陳樹隆、周春雨6人還涉及其他罪名:李文科涉嫌行賄罪﹔張文雄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蘇樹林涉嫌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姚剛涉嫌內幕交易罪﹔陳樹隆涉嫌濫用職權、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周春雨涉嫌隱瞞境外存款、濫用職權、內幕交易罪。
值得關注的是,與其它貪官受賄收錢不同,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原主任盧恩光是以行賄罪、單位行賄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昨日公布的消息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盧恩光為違規入黨、謀取教師身份、榮譽稱號、職務提拔及工作調動等,請托多名國家工作人員提供幫助,先后多次給予上述人員共計人民幣1278萬元。此外,盧恩光為其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違規獲取貸款、低價收購資產、核定較低稅額和破產逃避債務等,請托多名國家工作人員提供幫助,直接或指使企業工作人員先后多次給予上述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96萬余元。
從刑期來看,在14名已被判刑的“老虎”中,有3人被判無期徒刑,分別為孫政才、楊崇勇和陳旭。王銀成、李雲峰、盧恩光、劉善橋、李嘉、孫懷山、張文雄、虞海燕、張文雄、蘇樹林、姚剛刑期從11年至18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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