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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每周通報:89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被查

2016年05月25日08:4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每周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8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北京市

  北京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北京公聯公路聯絡線公司安達公司第一分公司原經理楊波公款送禮問題。2015年,楊波安排人員購買購物卡用於春節前走訪合作單位和部門,共計人民幣4萬元。北京公聯公路聯絡線公司紀委研究,並經公司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波黨內警告處分。

  2.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武馬群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以發放過節費、校慶置裝費等方式發放津補貼,共計人民幣256.86萬元。經北京電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武馬群黨內警告處分。

  3.大興區第五中學校長於萬永大辦婚喪喜慶問題。2015年10月,大興五中校長於萬永為其女兒舉辦婚宴,收受參加宴請的大興五中部分領導班子成員和部分教師禮金人民幣3.84萬元。經大興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研究,並報大興區紀委批准,決定給予於萬永黨內警告處分。(北京市紀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津南區咸水沽鎮綜合執法大隊隊長高海辦公用房超標問題。高海辦公用房使用面積25.6平方米,超過規定標准184%。咸水沽鎮黨委給予高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河北區市政監理所所長張振國濫發津補貼等問題。經張振國同意,該單位以津補貼為由,違規向干部職工發放電話費、服裝補助費、加油卡等,共計15萬余元。同時,還存在私車公養問題。河北區市政管理局黨委給予張振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寶坻區衛生監督所所長王雲茹用公款送禮、違規發放福利問題。經王雲茹同意,該單位用公款購買農產品給關系單位送禮,共計1.9萬元,違規為干部職工發放福利12萬余元。寶坻區紀委給予王雲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天津海泰天功系統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翟國彤用公款送禮、濫發津補貼問題。經翟國彤同意,該單位使用公款購買超市禮品、購物卡,共計11.8萬元。其中,2萬元禮品用於行業聚會和關系單位送禮,9.8萬元購物卡違規發放給職工。天津海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給予翟國彤黨內警告處分。

  5.天津市體育局薊縣訓練基地主任石成公車私用問題。石成借為基地採購食品和日用品之機,多次駕駛公車辦理私事。市體育局給予石成行政警告處分。(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承德市承德縣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姜艷秋、承德縣救助管理站負責人趙春久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4月30日晚,姜艷秋、趙春久兩人使用單位公車去承德縣某農家飯庄吃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張家口市懷安縣西沙城中心學校黨支部書記鄭尚才為其子大辦婚宴問題。鄭尚才為其子大辦婚宴,違規邀請下屬工作人員參加婚宴,並收受禮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邢台市寧晉縣自來水公司違規發放補助問題。該公司多次為全體干部職工發放補助及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總額超過人事部門核定的限額,經理曹京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晉城市蘭花集團煤層氣公司違規配備公車、違規發放福利問題。經蘭花煤層氣公司黨總支原書記李景中、時任董事長龐東林、總經理王晉鰲同意,由常務副總經理李大江等人具體操辦,該公司於2015年6月支出公款22.035萬元超標准配備公車,2015年9月支出公款6000元違規購買發放禮品購物券。李景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龐東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晉鰲、李大江分別受到記過處分。

  2.晉中市開發區科技辦計劃科兼綜合科科長魏小明違規公款國內旅游問題。2015年8月7日至9日,魏小明借赴北京業務培訓之機,攜其妻子公款旅游。經晉中開發區紀工委會議2016年4月25日研究,決定給予魏小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退繳相關費用1018元。

  3.呂梁市交城縣汽車站站長馬建生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期間,馬建生向包括其本人在內的單位職工發放手機通訊費共計3.345萬元。經交城縣經貿系統黨委會議2016年4月22日研究,決定給予馬建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縣紀委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縣交通局時任副局長陳四虎進行誡勉談話。(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自治區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呼和浩特市郵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樊敏超標准使用辦公用房問題。從開展辦公用房集中清理整治開始至2015年12月,樊敏的辦公室使用面積為58平方米,超面積使用辦公用房。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樊敏的辦公室使用面積為28.6平方米,仍然超標使用辦公用房。2016年4月18日,呼和浩特市紀委給予樊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包頭市東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平交易股科員任志勇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1月22日,任志勇私自駕駛包頭市東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式公務用車辦私事。2016年3月16日,包頭市東河區監察局給予任志勇行政記過處分。

  3.通遼市霍林郭勒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員吳佔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12月22日,吳佔在工作期間駕駛單位制式車輛辦理私事。2016年3月15日,霍林郭勒市監察局給予吳佔行政警告處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大連瓦房店市共濟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兼主任呂鵬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呂鵬駕駛單位公車捎親屬上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陳坪違規操辦婚喪喜慶問題。2015年8月,陳坪為其子結婚大操大辦並違規收受禮金﹔2016年2月,陳坪借親屬去世操辦喪事之機違規收受禮金,陳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

  3.錦州市濱海新區娘娘宮鎮文教衛生助理太順違規操辦婚喪喜慶問題。2016年2月4日,太順違規為其外孫女操辦“滿月宴”,共安排宴席11桌,宴請村民及其親屬,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太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營口蓋州市綜合執法局西城一中隊中隊長魏建宏違規操辦婚喪喜慶問題。2015年6月17日,魏建宏以孩子升學為名違規操辦升學宴並收受禮金,魏建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收繳違紀所得。(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敦化市房產局房屋產權管理中心副主任徐波借公務出差之機旅游等問題。2015年12月,徐波借公務出差之機赴大理和西雙版納游玩,並將游玩期間的住宿費及差旅補助款在單位報銷。2016年4月5日,敦化市紀委給予徐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住宿費及差旅補助款已退回本單位。

  2.鎮賚縣嘎什根鄉后圍子村村委會主任湯德順違規操辦其母生日宴問題。2016年3月18日,湯德順為其母親操辦生日宴,收受非直近親屬禮金9700元。2016年5月10日,鎮賚縣紀委給予湯德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錢款已收繳。(吉林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龍煤集團鶴崗分公司斯達公司檢修安裝中心主任李春峰公款招待問題。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李春峰挪用安全質量標准化建設基金核銷招待費共計6880元。李春峰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2.伊春市五營區麗豐經營所安全員岳長林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6年1月17日,岳長林違規使用公車,造成不良影響。岳長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遜克縣寶山鄉衛生院院長柳成民大辦兒子“學子宴”問題。2015年8月8日,柳成民在某酒店為其兒子操辦“學子宴”14桌,邀請部分村級衛生員參加並收受禮金。柳成民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黑龍江省紀委)

  上海市

  上海市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上海化工研究院公款旅游問題。上海化工研究院多次借舉辦會議之機組織公款旅游﹔此外,上海化工研究院擅自決定本單位人員通過因私渠道公款出國(境),累計57批次122人次。該院時任主持黨委工作副書記、院長徐大剛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院時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良君未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上海市規劃編審中心主任、黨支部書記楊晰峰違規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問題。2014年8月21日,楊晰峰在相關業務會議后,組織10名參會人員公款吃喝,花費餐費1935元﹔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同意違規用公款贈送消費卡。楊晰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上海市第二輕工業學校公款旅游問題。上海市第二輕工業學校組織中層以上干部和部分老師赴蘭州、青海旅游,共計花費22萬余元,該旅游費用在教科研專項經費中列支。該校黨委書記郭琴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徐匯區華涇集體資產投資管理中心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5年11月,徐匯區華涇集體資產投資管理中心在組織有關業務培訓期間,違規向與會人員每人發放現金200元,並違規組織公款聚餐,花費餐費4958元。徐匯區華涇鎮分管副鎮長汪婕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華涇集體資產投資管理中心工會主席胡園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嘉定區安亭鎮黃沈村黨總支書記萬元忠違規組織公款旅游等問題。萬元忠假借名義組織公款旅游,並發放現金共計13.4萬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上海市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溧陽市水利(水務)局副局長潘志榮違規收受節禮問題。潘志榮利用職務便利,先后4次收受某工程公司老板以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為名贈送的25條名貴香煙提貨券,合計價值人民幣1.465萬元,並為請托人承攬水利工程謀取利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全額退繳違紀所得。

  2.常州市中心血站金壇分站站長李志明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問題。2015年11月,李志明帶領單位6名中層以上干部及其部分家屬,以洽談業務為名前往南京六合區進行為期2天的旅游,所有費用合計9078元由南京某醫療設備供應商支付。李志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鹽城市糧食局副局長萬宏私自借用企業車輛問題。萬宏利用職務之便,先后7次借用鹽城市某糧油儲備有限公司車輛辦理私事,其中3次供其家屬前往蘇州探親。萬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鹽城市規劃局規劃管理監察支隊支隊長唐孝崗違規用公款購買手機問題。唐孝崗利用職務便利,以單價2400元的優惠價格從鹽城市某電信公司購得2部手機供自己和副支隊長個人使用,並以虛增單位通訊費的手段報銷4800元購機款。唐孝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衢州市柯城區石室堰管理處負責人劉建設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4年至2015年,劉建設多次違規收受監管企業所送禮品及接受旅游安排。劉建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舟山市普陀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部部長夏良波違規發放福利問題。經夏良波審核同意,該公司違規以現金形式發放福利,共計人民幣6.14萬元。夏良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淮北市人防辦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淮北市人防辦虛列費用支出,套取財政資金,設立“小金庫”,用於吃喝、購酒、發放津補貼。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市人防辦黨組原書記、主任於勤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並被免去市檔案局(館)局(館)長職務。對此負有直接責任的市人防辦人秘科原科長、市人民防空和防震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張雲清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由副縣級降為正科級。違紀款予以收繳。

  2.馬鞍山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辦公室原副主任史雲峰違規接受吃請等問題。史雲峰長期違規佔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供自己使用﹔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史雲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石台縣實驗小學校長夏文莉違規發放福利等問題。石台縣實驗小學違規在幼兒點心費中列支學校教師參加有關活動的服裝費和節日慰問開支﹔以開展羽毛球比賽等名義,違規給全體教職工發放購物券等獎品。夏文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4.靈璧縣高樓鎮錢梁村黨支部書記李瑞違規操辦女兒婚宴問題。2016年元旦,李瑞在操辦女兒婚宴過程中,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4000元。李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省食品藥品認証審評中心主管藥師王敏剛違規接受企業宴請問題。2014年7月,王敏剛在對某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証檢查期間,接受該企業安排的宴請。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紀委給予王敏剛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退賠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2.三明市明溪縣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葉力生公款購送禮品問題。經葉力生審批同意,明溪縣委統戰部先后4次在該縣海外聯誼會報銷購送土特產、茶葉等禮品的費用﹔葉力生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經三明市委同意,明溪縣委給予葉力生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處分,按副科職級安排﹔追繳全部違紀款項。

  3.漳州市華安縣國土資源局違規發放購物卡問題。2015年2月,華安縣國土資源局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共計5.25萬元,作為春節慰問品發放給干部職工。該局黨組書記、局長鄭木根對上述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華安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南昌縣水利電力建筑安裝工程公司經理李順勇違規收受“紅包”、私設“小金庫”等問題。2015年6月3日,李順勇違規收受工程承建商劉某某“紅包”2000元。此外,南昌縣水利電力建筑安裝工程公司違規將資質借給他人使用,並將資質借用費和部分中標項目管理費28.32萬元私設“小金庫”,其中用於吃喝、購買煙酒食品等共計10.32萬元、發放職工福利3.95萬元,李順勇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南昌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免去李順勇經理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有關違紀款收繳財政。

  2.鉛山縣虹橋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侯世武、副所長祝益恆違規接待問題。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鉛山縣虹橋國土資源管理所用公款購買香煙共計2.684萬元用於公務接待﹔在單位食堂接待客人用餐過程中,11次採購野生保護動物制作菜肴,分管副所長祝益恆負直接責任,所長侯世武負主要領導責任。經鉛山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祝益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侯世武黨內警告處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濱州市海河管理局黨支部委員、副局長劉紅心公車私用問題。劉紅心違規使用單位公車接送親屬,濱州市紀委給予劉紅心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退繳相關費用。

  2.濟南市市中區商務局公款購買節禮問題。濟南市市中區商務局公款購買節禮,共計支出5.721萬元,由下屬單位和服務對象報銷。濟南市市中區紀委監察局給予時任局黨委書記、局長於彬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3.濰坊市寒亭區地震局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濰坊市寒亭區地震局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共計3.4萬元,寒亭區紀委給予時任局黨支部書記、局長王作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予以收繳。(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項城市第一實驗中學副校長高廣峰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2015年11月28日,高廣峰在辦理其岳父喪事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取下屬禮金9700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2月1日,項城市紀委給予高廣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2.柘城縣第二實驗中學違規長期租車、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該校長期違規租用個人車輛作為學校公務用車,並支付租車費用27萬元﹔該校違規發放教師課時補助費31.2673萬元。校長梁萬璋對上述問題應負直接責任。2016年3月24日,柘城縣監察局給予梁萬璋行政撤職處分。

  3.汝州市廟下鎮南楊庄村黨支部書記杜建設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6年1月,廟下鎮計生辦撥給南楊庄村村室建設補助款3.17萬元,杜建設以2015年度計生工作誤工補助名義將其發給村“兩委”9名成員,隨后用建筑業發票入賬報銷。2016年4月15日,汝州市紀委給予杜建設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收繳9人違紀所得。

  4.漯河市史志檔案局黨組書記、局長王英才等人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4年12月,王英才和副局長王獻民、紀檢組長趙清智在昆明參加培訓期間,違規到騰沖和西雙版納游玩4天,后將8480元旅游費用在單位報銷。2015年12月18日,漯河市紀委給予王英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王獻民、趙清智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個人承擔旅游費用。

  5.焦作市解放區農林水利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該局違規向職工發放各類補助共計3.97萬元,原局長馬全喜對此應負直接責任。2015年12月23日,解放區紀委給予馬全喜黨內警告處分。

  6.南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陳艷波違規租用車輛問題。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該局違規長期租用他人車輛使用,並支付租車費用3.6萬元,陳艷波對此應負直接責任。2016年2月5日,南樂縣紀委給予陳艷波黨內警告處分。

  7.淇縣農機局原局長崔炳燦、楊致遠違規支出煙酒等招待費問題。崔炳燦在擔任局長期間,安排會計將國有資產轉讓費賬外保管,且違規支出煙酒等招待費用18.5427萬元。2016年3月18日,淇縣紀委監察局給予崔炳燦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楊致遠在擔任局長期間,延續賬外保管轉讓費,且違規支出煙酒等招待費用5.323萬元。2016年2月26日,淇縣紀委監察局給予楊致遠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咸豐縣財政局丁寨財政所所長金國榮違規收受禮金問題。金國榮在操辦前妻母親喪事時,違規收受本單位職工禮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該所副所長兼辦公室主任李昌義,擅自以“財政所辦公室”的名義發消息通知該所職工前去吊唁,且本人送禮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武漢市青山區城市管理委員會交通運輸一公司經理蔣劍文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2月10日、2月12日,蔣劍文私自駕駛單位公車走親戚。青山區城管委黨委給予蔣劍文黨內警告處分。(湖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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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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