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南昌市西湖區桃花鎮桃花社區黨支部書記王華平違反廉潔自律問題。王華平在擔任桃花鎮十裡村黨支部書記和桃花社區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收取拆遷戶陳某偉、陳某樂共計5萬元,幫助陳某偉利用違章建筑獲得拆遷還建房,幫助陳某樂從祖屋中違規劃出部分面積單獨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使其多分得一套拆遷還建房。2015年12月,西湖區紀委給予王華平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景德鎮市昌江區麗陽鎮山田村黨支部書記徐德鳳、村委會主任王中華挪用民政優撫金問題。2人挪用民政優撫金2.86萬元支付村委會大樓建設欠款。2015年8月,昌江區紀委分別給予徐德鳳、王中華黨內警告處分。
3.萍鄉市湘東區老關鎮渡口村黨支部書記雍南生套取專項補貼問題。雍南生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套取專項補貼資金3.4萬余元據為己有,並用於個人日常生活開支。2015年12月,湘東區紀委給予雍南生開除黨籍處分。
4.尋烏縣文峰鄉雙坪村黨支部原書記劉秉其騙取低保補助問題。劉秉其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其親屬申辦了農村低保,並將其親屬的1.5萬余元低保補助資金佔為己有。2015年12月,尋烏縣紀委給予劉秉其留黨察看兩年處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7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棗庄市嶧城區陰平鎮石泉東村黨支部原書記劉慶民騙取直補款等問題。劉慶民採取虛報冒領方式,騙取國家種糧直補款、抗旱補貼款3.23萬元。嶧城區紀委給予劉慶民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煙台市萊山區院格庄街道辦事處周格庄村村委會原主任孔肖男挪用集體資金問題。孔肖男指使他人挪用集體資金15.5萬元,供個人使用。萊山區紀委給予孔肖男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青州市廟子鎮教管辦原工作人員劉新成挪用公款問題。劉新成先后挪用轄區學校圖書報刊征訂款、校服款48.6萬元,用於炒股。青州市紀委給予劉新成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東平縣商老庄鄉新村黨支部原書記肖培國套取補助款問題。肖培國通過冒領等方式,多次從移民補助款中取款6.48萬元,並據為己有。東平縣紀委給予肖培國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德州市陵城區糜鎮政府計生辦原主任趙泉龍收取他人現金問題。趙泉龍非法收取現金3.7萬元,違規為他人處理超生、非婚生育等問題。陵城區紀委監察局給予趙泉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冠縣店子鎮曲張固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主任曲洪階虛報冒領直補款等問題。曲洪階虛報冒領小麥直補款8500元,並將其中2100元據為己有﹔借村集體打井安裝水泵之機違規向村民收費6900元,用於村務開支。冠縣紀委給予曲洪階留黨察看兩年處分,並將2100元違紀款予以追繳。
7.鄄城縣富春鄉仟庄行政村黨支部原委員韓義忠虛報冒領截留直補款問題。韓義忠虛報冒領小麥直補款1.56萬元,其中7800元用於個人支出﹔截留糧食直補款1.12萬元,用於繳納水費和“一事一議”費用。鄄城縣紀委給予韓義忠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蘭考縣城關鄉金營村黨支部原書記賈貴州違反財經紀律等問題。賈貴州利用職務便利,插手並參與招商引資企業辦公樓供料項目,從中謀取利益4000元﹔金營村村委會挪用建設項目地面附屬物補償款16.54萬元,用於村務開支,對此,賈貴州負直接責任﹔賈貴州安排會計虛開建筑工程發票套取現金6000元,用於村務開支。2015年9月,賈貴州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魯山縣馬樓鄉民政所挪用撫恤補助資金等問題。馬樓鄉民政所違規挪用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資金共計9.95萬元,用於單位支出,對此,民政所所長朱小庭負直接責任﹔朱小庭利用職務便利,虛列支出5400元,據為己有。2015年12月,朱小庭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潢川縣桃林鋪鎮周寨村挪用惠農資金問題。周寨村村委會分別挪用水稻保險賠償款3.86萬元、危房改造補助資金7000元,以及退耕還林補助資金14.33萬元,用於村務開支,對此,周寨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金中負直接責任。2015年12月,楊金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武漢市漢陽區房管局房政物業科科長熊蘭香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等問題。熊蘭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採取虛構事實,出具虛假証明的手段,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共計13.2萬元,以及拆遷安置房指標一套﹔熊蘭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取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2萬元。2015年12月18日,漢陽區紀委監察局給予熊蘭香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荊門市掇刀區白廟街江山村黨支部委員、會計胡為俊挪用江山村村民安置房購房款等問題。胡為俊被抽調到荊門化工循環產業園征地拆遷指揮部從事拆遷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挪用江山村村民安置房購房款和企業購磚款共計53.58萬元,為自己購買理財產品,獲取收益共計5.15萬元。2015年12月17日,白廟街紀委給予胡為俊開除黨籍處分。(湖北省紀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桑植縣原打鼓泉鄉王家灣村黨支部書記李科銀違規截留、佔用集體財產問題。李科銀先后多次將王家灣村胡家灣組的集體公益林補償款8421.7元分別轉入本人及其子的個人銀行賬戶,佔為己有。2015年10月,李科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湖南省紀委)
廣東省
廣東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韶關市樂昌市樂城街道洪蓮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袁國雄騙取涉農資金補貼等問題。袁國雄利用職務便利,採取虛報田畝數和能繁母豬飼養數的手段,伙同其他村干部騙取涉農資金補貼並私分,其本人從中分得1.6萬元。袁國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梅州市興寧市羅浮鎮小佑村黨支部原書記兼村委會原主任張天助侵佔集體資金問題。張天助利用職務便利,截留捐款和工程款4.6萬元,騙取造林補貼款8.45萬元,從村集體賬戶套取資金33.297萬元。張天助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廣東省紀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通報1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南寧市橫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原副局長梁子康利用職務之便收取好處費等問題。梁子康利用職務之便,為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減少納稅額提供幫助,收取好處費4.8萬元。2015年12月,梁子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2.桂林市全州縣公安局龍水派出所原所長唐海龍收取行政審批好處費問題。唐海龍利用幫助村民辦理爆破項目審批、戶籍登記審批、收養証明等事項的職務便利,收取服務對象好處費2.76萬元。2015年12月,唐海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3.北海市科學技術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羅新平騙取科技經費等問題。羅新平與他人專門成立9家公司,虛構專利發明、科研項目、科研團隊,騙取科研經費151萬元,並從中分得42萬元﹔為他人申報科研項目經費提供幫助,收取好處費18.1萬元。2016年1月,羅新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北海市福成供銷合作社原黨支部書記、理事會主任劉顯雄騙取城市低保金問題。劉顯雄利用職務之便,故意隱瞞其家庭收入,通過填報虛假申報材料,使其家庭成員4人享受城市低保金2.22萬元。2016年1月,劉顯雄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已收繳。
5.欽州市交通運輸局原副局長黃郁受賄、違規審批問題。黃郁利用審批城市公交燃油補貼、評審車輛性能檢測線、驗收培訓駕校等職務便利,收取他人財物39.1萬元﹔未嚴格履行職責,多次違規審批城市公交燃油補貼,造成國家經濟損失1011萬元。2015年12月,黃郁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欽州市欽北區長灘鎮新鋪村村委會原主任翟高大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金問題。翟高大利用職務之便,在明知其家庭不符合申報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條件的情況下,以其兒子名義辦理並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金1.8萬元。2016年1月,翟高大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7.玉林市容縣十裡鎮泗登村黨支部原書記潘國海收取農村危房改造好處費問題。潘國海在幫助農戶申報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過程中,收取好處費1.01萬元﹔在代該村農戶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証的過程中,違規收取農戶辦証手續2.51萬元。2016年1月,潘國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8.玉林市容縣水庫移民局原副局長傅廣森收取移民工程好處費問題。傅廣森在村屯道路、排水溝建筑、護坡牆工程等移民工程項目中為他人提供便利,收取好處費8.1萬元。2016年1月,傅廣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9.賀州市平桂管理區黨工委政法委員會原政工室主任彭景有虛報冒領農村危房改造補助金問題。彭景有利用其擔任該區沙田鎮村鎮建設和交通管理站負責人和獅東村包村干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冒領危房改造、茅草房改造補助款13.52萬元,其個人分得9.94萬元。2015年12月,彭景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10.河池市羅城仫佬族自治縣民政局基層政權股原股長梁耀昉侵吞孤兒基本生活費問題。梁耀昉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孤兒基本生活費11.568萬元﹔在辦理兒童收養手續中收取好處費1.41萬元。2015年12月,梁耀昉受到行政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1.來賓市興賓區糧食收儲有限責任公司原經理韋承鋒套取國家直補糧補貼款問題。韋承鋒伙同他人借用農戶的名義,將議價糧賣作直補糧,套取國家補貼款21.71萬元,非法獲取收購費用3.96萬元。2015年12月,韋承鋒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12.來賓市象州縣經濟貿易局原紀檢組組長韋寶燕失職瀆職及收取好處費問題。韋寶燕在驗收“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鄉鎮貿易中心建設項目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承建該項目的某公司通過虛列建設項目,套取國家補貼資金320萬元﹔期間,韋寶燕3次收取該公司好處費7000元。2015年12月,韋寶燕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3.柳州市柳城縣古砦仫佬族鄉扶貧辦原主任韋認林失職問題。韋認林在該鄉農村危房改造中,不認真履職,致使25戶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村民獲得危房改造補助,造成國家損失44.1萬元。2015年12月,韋認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文昌市東路鎮葫蘆村黨支部書記劉統鏡騙取農村危房改造補貼資金問題。劉統鏡故意隱瞞其與兒子劉某屬同一家庭戶情況,騙取農村危房改造補貼資金2萬元。2015年3月18日,劉統鏡主動將其所領取的2萬元全部退回東路鎮人民政府農村危房改造賬戶,並在組織審查期間主動配合調查。2016年1月18日,東路鎮紀委給予劉統鏡黨內警告處分。(海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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