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淮安市日前抽查核實了市委新提拔的30名縣處級干部的財產申報公示情況,發現有5人存在申報不實的問題。淮安市紀委根據情節輕重和相關規定,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誡勉談話4人。
為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向縱深推進干部財產申報公示工作,淮安市先后出台了《關於同步公示擬提拔干部財產的暫行辦法》《淮安市新提拔干部申報公示財產核查暫行規定》《淮安市新提拔干部申報公示財產核查聯席會議制度》等制度文件。
在一系列制度的保障下,淮安市紀委堅持每年開展干部財產申報公示專項抽查核實工作。檢查組確定核查對象,檢查組成員分工負責核查被核查人及其家庭成員存款、房產、車輛、証券、投資入股等情況。一經發現申報公示情況不實等瞞報、漏報行為的,一律追究相應責任,情節嚴重的直接取消任職資格。與此同時,充分發揮信訪監督舉報作用,堅持“有訪必查,查必有果”,對公示期間的信訪舉報實行專人調查,直查快辦,嚴肅處理。
目前,淮安市紀委已經連續兩年開展縣處級干部申報公示財產抽查核實工作,先后抽查核實了60余人,取消任職資格1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誡勉談話6人,提醒談話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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