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湖南省邵陽市紀委立案審查並報經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羅志純、毛更鑫等2名處級領導干部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決定將劉軍(正處級)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經查,羅志純在擔任市公安局后勤裝備部政委,兼任市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法人代表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調查,妨礙組織審查,情節惡劣,影響極壞﹔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之便,在下屬關聯合作企業參股經營,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其中濫用職權和挪用公款等問題涉嫌違法犯罪。
羅志純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大搞權錢交易,造成了國家巨額經濟損失,且黨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市紀委決定並報市委批准,給予羅志純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經查,毛更鑫在擔任邵陽市雙清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干擾巡視工作﹔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和干預市場經濟活動,情節嚴重﹔其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的問題涉嫌違法犯罪。
毛更鑫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本應廉潔從政,卻理想信念喪失,利用職權收受他人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市紀委決定並報市委批准,給予毛更鑫開除黨籍處分,報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經查,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劉軍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違反政治紀律,故意採取自傷手段以達到對抗組織調查的目的﹔違反廉潔紀律,濫發補貼、獎金,以虛假發票報銷沖帳,共計50余萬元﹔違反生活紀律,先后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工作紀律,未落實毒品保管制度、違規聘請臨聘人員,對禁毒支隊毒品倉庫被盜的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劉軍的問題已涉嫌違法犯罪,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邵陽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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