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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通報134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4】

2015年05月05日08:28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2013年5月,中國價格協會醫藥價格咨詢服務部違反國務院有關規定,未向國家發改委主管部門報告並且未經審查批准,接受並使用某國在華醫藥企業贊助﹔該部還違反中央有關規定,未履行因公組團出國審批手續,以中國價格協會名義組織跨地區、跨部門的出國團組,組織國家公務人員出國,且通過委托北京市某旅游公司,以因私組團旅游的方式,組織部分地方物價局和社保局的公務員到美國新奧爾良州參加第十八屆國際藥物經濟學年會。

經駐委紀檢組組務會研究並報國家發改委黨組審定,時任中國價格協會副秘書長、醫藥價格咨詢服務部主任趙振東在整個過程中負責牽線聯絡、確定方案、組織實施、簽訂協議,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中國價格協會副會長李德崑作為分管領導,審核把關不嚴,未能及時發現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和通報批評。中國價格協會會長王永治作為協會主要領導知道但沒有阻止上述行為的發生,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對其進行提醒談話和通報批評。

2.2013年7月2日,中國價格協會旅游價格專業委員會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舉辦“旅游景區游覽參觀點門票定價機制課題研討會”。在組織召開會議及發出會議通知時,旅游價格專業委員會作為會議承辦方及組織者,對參會單位、人員的條件、范圍及人數不加任何限定,隻要求報名並交納會議費就允許參會。在參會代表報到時又未認真審核把關,造成會議規模過大,參會人員過多過雜,甚至包括與會議無關的人員參加。一個專題研討會,參會人員共193人,其中有122名以各級政府部門機關干部名義參加,另有46名價格協會工作人員,25名旅游管理單位人員。會期安排兩天,開會僅用半天,另外一天半時間委托旅行社組織參會代表到旅游景區以考察門票定價機制為由進行游覽,考察期間用會議費購買白酒供參會代表飲用,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經駐委紀檢組組務會研究並報國家發改委黨組審定,這次會議雖然是接受有關部門委托,以開展旅游參觀點門票定價機制課題研究為緣由,中國價格協會作為社會團體,會議經費可以自收自支。但是上述行為發生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之后,且在全黨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期間,由於會議組織者管理審查不嚴,造成出現上述不符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發生,社會團體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絕不允許存在特殊和例外,所在單位黨組織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更應身體力行。旅游價格專業委員會會長(兼)李德崑作為專委會主要領導及會議組織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決定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和通報批評,並建議有關部門對其進行組織處理,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免去所任中國價格協會副會長及旅游價格專業委員會會長職務。旅游價格專業委員會副會長董連國,全程參與但沒有及時制止和糾正上述行為的發生,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對其進行提醒談話。王永治作為中國價格協會主要領導知道但沒有阻止上述行為的發生,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對其進行提醒談話。

3.中國價格協會價格監督檢查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崔承銘多次攜帶妻子出差並用公款報銷妻子差旅費。2013年至2014年間,崔承銘違反有關規定,利用組織會議、外出調研的機會,先后4次攜帶妻子到京外調研、參加價格監督檢查分會會議,同吃同住同行,利用經辦報銷手續的職務便利,用分會資金報銷其妻子往返機票共計8900元。價格監督檢查分會會長李鐳作為主管領導,在事后知道崔承銘帶妻子出差並要求報銷機票的情況下,仍3次簽字同意准予報銷。另外1次因李鐳不在,由中國價格協會分管財務的副會長李德崑簽批。

經駐委紀檢組組務會研究並報國家發改委黨組審定,給予崔承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賠給其妻子報銷的8900元因私機票費用。李鐳作為分會主要領導,發現崔承銘錯誤行為不能堅持原則及時糾正,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和通報批評。李德崑作為協會分管財務的領導,未能正確履行審核把關的職責,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對其進行提醒談話。

4.除上述違紀問題外,調查還發現中國價格協會及其下屬分支機構存在主要領導超過最高任職年齡時間較長、財務制度缺失、資金使用隨意、“坐收坐支”培訓收入等違規問題,充分暴露出協會黨支部主體責任落實不力,領導班子政治規矩意識淡薄,干部隊伍組織紀律渙散,協會內部管理鬆散。對此,王永治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必須進行問責。駐委監察局已依法提出監察建議,王永治不宜繼續擔任中國價格協會會長,建議有關部門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履行程序和手續。委黨組針對中國價格協會存在的問題已要求協會領導班子認真反思,限期整改,並要求委代管的各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遵規守紀、自查自糾、建章立制,加強管理和監督,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駐國家發展改革委紀檢組監察局)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

1.2014年12月20日,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副總經理級資深經理王成芳,為女兒舉辦婚宴,共設宴39桌,其中有鐵通公司山西分公司員工40人,並違規收受禮金。給予王成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上繳違紀所得,並作出深刻檢查。

2.甘肅公司金昌分公司原總經理郭林武,2013年10月,借用私人企業主的車輛,安排下屬人員陪同外部人員前往內蒙古額濟納旗觀光,共計花費公款22746元﹔2013年4月,借到蘭州開會的機會,交待司機使用甘肅公司配發的公務用車到天水為其辦理私事。給予郭林武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

3.廣東公司廣州白雲分公司經理甘群,於2014年10月組織下屬團隊進行內部聚餐7次,其中3次聚餐使用公司招待費報銷,共計花費10156元﹔2013至2015年,白雲分公司購買高檔酒水用於客戶拓展與維系,共計花費招待費用168558元,甘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甘群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4.2013年國慶節期間,內蒙古公司資深經理楊全貴於9月28日因私前往北京,內蒙古公司綜合部派駕駛員駕駛公務車陪同,於2013年10月7日返回呼和浩特。給予楊全貴黨內警告處分,並退回相關報銷款項。(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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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崔小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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