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宣判現場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4月9日電 (李源)據陝西西安中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10時,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審判長宣判,被告人廖少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扣押在案的受賄贓款人民幣一千三百二十四萬元,依法沒收,由扣押機關依法上繳國庫。
據了解,2015年1月22日上午,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廖少華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審判現場,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廖少華利用其擔任中共貴州省六盤水市委副書記、市長,中共貴州省黔東南州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11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324萬元﹔被告人廖少華在擔任中共貴州省黔東南州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損失310.6372萬元,依法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應當數罪並罰。
>>>案情回顧
2013年10月2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3年10月31日,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証實,貴州省委常委、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2014年5月8日,廖少華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經查,廖少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政資金重大損失。同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廖少華立案偵查。
2014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發布消息,中共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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