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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汝雄 (資料圖)
廣東省紀委對肇慶市副市長范汝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范汝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職務提升、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紅包”禮金﹔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多名女性通奸。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
范汝雄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無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范汝雄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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