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2月27日電 (張玉)海南省紀委網站昨日發布三名干部涉嫌違紀問題被處分信息,具體內容如下:
屯昌縣新興鎮黨委委員、副鎮長童義被處分
日前,屯昌縣紀委對屯昌縣新興鎮黨委委員、副鎮長童義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童義在分管該鎮民政工作期間,對災后房屋重建補助對象審核把關不嚴,致使村民梁某某重復領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童義對此負主要領導責任,其行為已構成違紀。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屯昌縣紀委常委會、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縣委、縣政府批准,決定給予童義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屯昌縣新興鎮民政助理李達被處分
日前,屯昌縣紀委對屯昌縣新興鎮民政助理李達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達在擔任新興鎮民政助理期間,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致使村民梁某某重復領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李達對此負直接責任,其行為已構成違紀。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屯昌縣紀委決定給予李達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澄邁縣紅山農場場長、黨總支書記王發讓被處分
日前,澄邁縣紀委對澄邁縣紅山農場場長、黨總支書記王發讓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2014年4月至5月期間,王發讓多次使用農場公車接送其孫上學、放學。其行為已構成違紀。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澄邁縣紀委決定給予王發讓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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