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2月5日電 (李源)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微博消息,日前,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楊琨因受賄罪被南京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一審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未提出上訴、檢察機關亦未抗訴,案件一審生效。被告人楊琨犯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2012年7月13日,農行發布公告稱,楊琨由於個人情況不能履職,辭去農業銀行執行董事、副行長及董事會相關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職務。
2013年5月20日,中紀委通報,根據有關規定,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執行董事、副行長、黨委委員楊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楊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楊琨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楊琨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4年6月18日,該案在南京中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楊琨對指控的事實和定性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因案情重大復雜,合議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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