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現在回想起來,是四種心理害了我”
我曾有過一帆風順的晉升之路。1983年,我被破格提拔為某縣級市農業局副局長,成為當時市裡最年輕的副科級干部。1986年又調入政研室,並在1988年被提拔為副處級研究員,成為當時本地區最年輕的副處級干部。1991年,組織上派我到某貧困縣擔任副縣長,1995年又到某縣擔任縣委副書記。1996年,我調回地委機關,先后擔任地委政研室主任、地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1998年,我到縣級市擔任市委書記。2000年年底,又調任地級市市政府市長助理兼秘書長。而2005年,我因犯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現在監獄服刑改造。
回顧這20多年,我一次次陷入羞愧、悔恨、痛苦的復雜心境之中。我由一個普通農民的兒子逐步成長為手握重權的領導干部,如今又以戴罪之身成為階下囚,這絕不是偶然所為,而是有其必然的復雜漸進的蛻變過程。現在回想起來,是四種心理害了我自己。
一是補欠賬的心理。我長期搞調查研究,最多的時候每年要有七八十個通宵加夜班搞材料,有時候我會想,自己辛辛苦苦奮斗了這麼多年,一直沒得到什麼實惠。所以,慢慢便產生了一種要“補欠賬”的想法。二是不平衡的心理。面對揮金如土、花天酒地的富豪,面對自己辛勤的付出和少得可憐的積蓄,我的心理逐漸失去了平衡。三是“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理。當時,我所在地區正值撤地建市的前夕,自己何去何從尚未可知。於是我就想抓住“有利時機”,否則就會時過境遷。四是僥幸心理。自己一直以為反腐敗就是抓倒霉的,自己不會倒霉到撞上槍口的程度。
正是在這四種心理的驅使之下,我在金錢的誘惑和利益的吸引面前,在一些懷有目的的前呼后擁、投我所好的圍攻者面前,我曾經清醒的理智、牢固的防線和嚴格的自律漸漸發生了變化,放鬆了應有的警覺。我漸漸地由吃吃喝喝、收些農副產品及名煙名酒,轉變到大膽收受現金,對於那些以事后感謝、年節拜訪、獎金酬勞等名義出現的送錢送物者逐漸失去了拒之門外的勇氣,心安理得地把這些款項裝入囊中。在兩年多的時間裡,我收受了30余人送來的款物達50萬元。我終究未能抵擋住金錢的誘惑而成為邪惡欲望的俘虜,使自己背上了一副沉重的十字架而被送上法庭。
被判刑投監之后,我一直在反復思索自己發生蛻變的更深層次的原因。我深深地感到,自己之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到今天這一步,最重要的是自己沒有很好地堅持崇高信念的不懈追求。首先,自己逐漸地在思想上被鏽化腐蝕,錯誤地認為在當今時代所謂的理想和信念已經顯得蒼白無力,隻有財大氣粗才能決定人生的命運,使自己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逐漸定位在金錢萬能的腐朽理念之上。其次,自己身居重要崗位,本應把手中的權力視為庄嚴的政治責任,去體察群眾之苦、解決民生之難、化解百姓之憂,但自己把這些置於腦后,把手中的權力變成了滿足個人私欲的工具。最后,就是自己沒有很好地堅持廉潔自律。我雖然逢會必講反腐倡廉,但自己卻未能在金錢和利益的誘惑面前守住防線。於是,在既缺少有效的外部監督,又喪失嚴格的自我約束的情況下,逐漸膨脹的欲望最終導致我觸犯了黨紀國法。
我被判刑之后,從昔日的一路風光跌落到人生的谷底。我愧疚地感到,自己的犯罪行為給親人帶來了極大的傷害。給剛剛考上大學的兒子的心裡留下了難以抹去的陰影,我的妻子因此承受了巨大的打擊和壓力,我的岳父也因為我的事情而病情加重過早地離開了人世。
如今,我不僅失去了原來所擁有的一切,更談不上晚年的幸福與尊嚴。服刑第三年,我在50歲生日那天寫下幾句詩,記述自己的人生感懷:
欣逢賤辰伴淒涼,黯斂愁容掩疏狂。
細品殘茶當美酒,仰觀皓月做燭光。
喚取清風撫舊痛,攜來孤影治新傷。
半世榮辱成舊夢,一生功名付黃粱。
這就是我當時心境的真實寫照。
我在人生道路上的這一場完全由於自己的過錯所造成的人生悲劇,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我以自己人生悲劇的痛苦經歷發自內心地提醒和忠告大家,要倍加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倍加珍惜自己現在所擁有的一切,牢牢把握住人生底線,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實實做事。
點評
心態平和方無悔
此案中落馬官員的蛻變,符合許多腐敗分子的典型心路歷程:一個苦難的童年,努力奮斗的過去,曾經輝煌的業績,漸漸失衡的心態,鐵窗下無盡的悔恨。嘆息之余,令人不禁發出“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的感慨。習近平總書記曾講過,“甘於奉獻是共產黨人的崇高品格”。每一名黨員干部,沒有這種精神境界,沒有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的平和心態,就不可能完成黨和人民交給的任務。
“心底無私天地寬”。我們黨自成立之日起,就將人民的利益鐫刻在自己的旗幟上。作為共產黨員,早從在黨旗下宣誓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為黨和人民的利益無私奉獻、直至終身。此人早期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但長時間下來,心中總覺得吃了虧、不劃算,思想上因此發生了變化,逐漸喪失了對奉獻精神的認同感,產生了補欠賬、不平衡的扭曲心理,進而誘發了貪念,把手中的權力異化成滿足個人私欲的工具。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干部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干部。每一名黨員干部都要牢固樹立甘於奉獻意識,以“計利當計天下利”的胸襟,守護好共產黨人的精神高地,堅守住廉潔自律的底線。唯有如此,方能鑄就無悔的人生。
(點評:曉軒)
案例四
“時間一長,把坑挖大了,你自然就會‘掉’進去”
從意氣風發的領導干部到因貪污罪、受賄罪兩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的“階下囚”,既是我人生重大的轉折,也是警示世人的現實教材。反思過去,我總結了“四個恨”:
恨自己忘了本。我是一個農民的孩子,從小家庭極度貧窮。在縣城上高中時,一兜長了毛的紅薯、高粱面餅子、幾塊蘿卜咸菜就是我一星期的伙食,連一分錢一碗的白菜湯都舍不得買。參加工作的前十幾年,一個月幾十元錢的工資,我既要照顧家庭也要孝敬雙方父母。那時,我一心扑在工作上,在多個崗位上都干出了不俗的業績,也算“有所作為”。27歲被提拔為縣委辦公室主任,擔任副縣級后干了23年,其中擔任正縣級干部十年,擔任市長助理八年多。從小父母就教育我要好好做人。妻子也常說,平平淡淡就是福氣。出事以后,回想這些,像過電影一樣歷歷在目,我痛心疾首,心像撕裂了一般。這種強烈的陣痛使我醒悟。為什麼艱苦生活過關了,奮斗創業過關了,腐敗關沒有過?我覺得最根本的是思想蛻變忘了本,導致今天深陷泥潭,多年的付出毀於一旦。
恨自己私心重。前些年,我一直嚴守“規矩”不收禮。但工作時間一長,思想開始變了,私欲不斷膨脹,產生了“能沾點就沾點”“也不是我一個人”的想法。借著有財政審批權,我將部分家庭開支拿去單位報銷了。第一次報銷后,我的思想斗爭了好幾天,怕露了馬腳,擔心出事。見平安無事后,再報銷我就不再當回事了,甚至到了“不管不顧”的地步。我一度還認為,逢年過節走訪送禮是人之常情。后來演變到,有的企業,我為其辦了事,解決了難題,給我送禮,我就收下了。有人找我給親屬安排工作,事后送禮答謝,我推辭不下也收了。其實,我和妻子一個月的工資近萬元,孩子有工作,自己有房子住,可以說是有吃有喝、不缺什麼。但由於利己主義嚴重,導致走進了沾光貪利的怪圈。我想,一個人一旦一味趨利,不管不顧突破“底線”,就會很快觸及法律“紅線”,得到懲罰是早晚的事,我就是如此。
恨自己沒看透。逢年過節有走訪的,有千方百計、不擇手段拉近乎、交朋友的;生個病或家中有大事小情,有跑前跑后的,有拿禮看望的,有隨禮給錢的,等等。這些現象,我曾一度認為很“風光”,感覺自己人緣不錯,頗有些“自豪感”。其實細想就能明白,逢年過節送禮給我是為辦自己的事鋪路子,拉關系是為了條件成熟后辦私事,歸根到底是為了尋求利益和“回報”。這些人都是無利不起早,根本不存在“無緣無故的愛”。打個比方,送禮的就如挖坑的,開始坑小好像沒什麼事,時間一長,把坑挖大了,你自然就會“掉”進去。
恨自己法律不“入腦”。我在不同場合也曾大講廉政,但由於法律意識不強,沒有真正沉下心去理解,學習、開會為的是應付,所以法律這根弦不緊,更沒有用來警醒自己。我也看過很多落馬官員的案例,知道犯了法、判了刑,不僅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痛苦,而且會給家庭帶來政治上、聲譽上以及財產上、生活上的影響,但我總是心存僥幸。這就是法律不“入腦”,自作自受吧!
希望更多的人從我的身上汲取教訓,別再重蹈覆轍,不要再有這些“恨”。
點評
防微杜漸永銘記
用“溫水煮青蛙”來形容此案中的貪污受賄問題再恰當不過。從逢年過節、家中大事小情收受錢物,到為企業辦事收受賄賂﹔從將部分家庭開支拿去單位報銷到貪污公款公物,正是這種“能沾點就沾點”的思想,導致他走入沾光貪利的怪圈,最終走上令人唏噓的不歸路,教訓十分深刻。
“風起於青蘋之末,浪成於微瀾之間。”從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情況看,一些黨員干部腐化墮落往往是從吃吃喝喝、收禮送禮等“小問題”潛移默化演變而來的。更為可怕的是,許多黨員干部對這種現象樂此不疲、不以為意。正如上述懺悔中所說,自己對此曾一度認為很“風光”,感覺“人緣不錯”,頗有些“自豪感”。殊不知,“針尖大的窟窿能透過斗大的風”,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問題、小毛病,如果不及時堅決糾正和制止,發展下去很可能誘發腐敗大案。而且,等到你有所警覺時,已經像熱水中的“青蛙”無力動彈,隻能乖乖地掉進那些送禮人挖好的坑裡。
黨員干部一定要以“禍患常積於忽微”之心對待小事、小節、小利,時刻把自己的所作所為、一舉一動同黨員干部的形象聯系起來,時刻以肩負的責任警醒和鞭策自己。否則,就可能重演“掉坑”的悲劇。
(點評:曉軒)
(點評作者單位:中央紀委宣傳部)
(摘自《秘書工作》雜志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獨家發布 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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