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教育和警示廣大法院干警,持之以恆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報了7起法院干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款旅游,案發后,該院常務副院長何艷麗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辦公室主任孫海濤、裝備處處長趙麗娟、監察室主任楊建忠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其他人員被誡勉談話,並各自承擔了個人旅游費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雁鵬、司法行政裝備處處長桑世鵬弄虛作假報銷餐費,案發后,張雁鵬、桑世鵬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湖北省江陵縣法院立案庭庭長齊寶華公車私用導致重大交通事故,案發后,齊寶華,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處理。該院院長姚國卿和分管副院長周光明因管理失職,分別受到行政警告和行政記大過、黨內警告處分。
福建省泰寧縣法院審判員林儀泰違規操辦婚宴,案發后,林儀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被調離審判執行崗位,並責令退回除親戚外的全部禮金。雲南省永仁縣法院審判員柴紅亮操辦升學宴,案發后,柴紅亮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並被責令退還除親戚之外的全部禮金。甘肅省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殷奮啟上班時間打麻將,案發后,殷奮啟被免去副院長職務,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法院行政案件執法大隊事業編制職工劉平平曠工,案發后,劉平平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最高法強調,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防止“四風”反彈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級法院要以本通報列舉的案例為戒,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繼續狠抓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使作風建設的成果在本院落地生根、成為新常態。(記者 袁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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