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12月17日從廣東省紀委獲悉,近期,省紀委嚴肅查處了韶關樂昌市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維員等人收送“紅包”禮金、買官賣官、套騙公款等違紀違法腐敗窩案。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省委批准,給予李維員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韶關市紀委已對4名主要涉案人員作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其他涉案人員的違紀違法問題正在調查核實處理中。
經查,樂昌市部分領導干部收送“紅包”禮金之風主要發生在2013-2014年。李維員任市委書記后不久,先借車禍住院收受有關單位負責人的慰問金,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后的2013年和2014年春節、中秋節期間,仍繼續頂風收受下屬單位和私人老板所送錢物。在其直接帶動和影響下,樂昌市一些鄉鎮、街道和市直單位領導干部逢年過節競相收送“紅包”禮金。經查,樂昌市收送“紅包”禮金涉及班子成員27人,鄉科級干部45人,涉案干部收受“紅包”禮金達450多萬元。
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樂昌市部分領導干部收送“紅包”禮金等問題主要發生在全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期間,屬於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案件。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中央和省委從嚴管黨治黨、持之以恆改進作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的鮮明態度,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道德養成,規范權力行使,培育優良作風﹔黨政“一把手”要自覺接受黨員和群眾監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當好表率和公仆。各級黨委(黨組)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政績,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收送“紅包”禮金的歪風,著力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深入治理“小金庫”,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善管善嚴、長管長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行為,對“踩紅線”、“闖雷區”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既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追究領導責任,並點名通報曝光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例,起到處理一起、警示一片、挽救一批的作用。 (記者/趙楊 通訊員/粵紀宣)
相關專題 |
· 地方要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