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3日公布6起案件查處情況,6人受到黨內警告、留黨察看、行政記過等處分,包括大理州國資公司違反“八項規定”,購買商業預付卡發放給職工及家屬等。
這6起案例包括:大理海東開發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杜良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逢年過節多次收受禮品、禮金。大理州國資公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違規購買商業預付卡(購物卡)發放給職工及家屬。大理州巍山縣委原副書記席海雄違反規定操辦客事。杜良被處以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席海雄等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鎮修、何有方分別在擔任福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副局長期間,因監管不力,致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保中心門診費被該院會計陳文艷挪用至今未還,造成公共資金重大損失。和鎮修、何有方分別被給予行政記過、行政警告處分。
徐正剛在擔任福貢縣上帕鎮黨委書記期間,違反財經紀律,未將預算外收入63.16萬元存入單位財務賬戶﹔不認真履職,在上帕鎮黨委辦公用房修繕中,審核工程量清單不嚴格,超額支付工程款,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萬余元。徐正剛被福貢縣紀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新華網昆明12月3日電 記者白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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