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數:
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每年不超過15次﹔以部門名義召開的每年不超過1次;每月11日至20日以及每周三原則上不安排召開全市性會議。
人數:
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人數不超過300人﹔以部門名義召開的不超過200人。
經費:
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宴請,不組織旅游、娛樂、健身等活動﹔不發放禮品、紀念品和土特產﹔不安排禮賓人員引領、戴花。
發言:
市領導在全市性會議的講話不超過50分鐘(8000字以內)﹔單位代表發言人數不超過5人、每人發言時間不超過8分鐘。主持詞盡量簡短,不層層介紹出席人員名單,主持詞和其他會議文稿不出現“尊敬的某某”稱謂。
市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市政府系統全市性會議(活動)若干規定》,其中提出嚴格控制會議數量、規格、規模、會期、經費的“五嚴格”要求,明確提出“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每年不超過15次”。此外,對精簡會議議程也提出了詳盡的規定:市領導講話不超過50分鐘,主持詞和其他會議文稿不出現“尊敬的某某”稱謂。
市政府嚴禁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
根據規定,市政府系統全市性會議(活動)是指以市政府名義或以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以下統稱部門)名義舉辦的全市范圍的會議或公務活動。
《若干規定》中提出了“五嚴格”的要求,“嚴格控制數量”:可發文部署的工作,原則上不再召開全市性會議進行部署。全市性會議數量實行總量控制,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每年不超過15次,以部門名義召開的原則上各部門每年不超過1次。各部門不得以內設機構或下屬單位名義召開全市性會議。
此外,未經批准,不得以公祭、歷史文化、特色物產、單位成立、行政區劃變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義舉辦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單位舉辦各類節會、慶典活動,不得舉辦論壇、博覽會、展會活動。嚴禁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從嚴控制舉辦大型綜合性運動會和各類賽會。
“嚴格控制規格”:非以市政府名義舉辦的全市性會議(活動),原則上不邀請市政府主要領導出席、不安排區(縣級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參加。
全市性會議人數不得超過300人
“嚴格控制規模”: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人數不超過300人﹔以部門名義召開的不超過200人。“嚴格控制會期”:提倡開短會,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會期原則上不超過1天﹔以部門名義召開的,會期原則上不超過半天。
還要求“嚴格控制經費”:以市政府或部門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經費若已列入會議承辦部門年度會議費預算的,由該部門負責解決,市財政原則上不再另行安排經費。會議召開場所實行政府採購管理,有條件的盡量在機關內部會議場所召開。會議現場布置應當簡朴,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會議期間,不得安排宴請,不得組織旅游以及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娛樂、健身等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發放禮品、紀念品和土特產。
此外,《若干規定》還明確,實行無會旬和無會日制度。每月11日至20日以及每周三原則上不安排召開全市性會議。情況特殊確需召開的,須經市政府主要領導批准。公休日原則上不安排舉辦全市性會議(活動)。在重要節日期間,除經市委、市政府審核保留的全市性活動外,原則上不安排市政府主要領導出席。
市領導講話一般不超過50分鐘
對於會議議程,《若干規定》中也有非常詳盡的規定:需安排單位代表發言的,應嚴格控制發言人數,原則上不超過5人、每人發言時間不超過8分鐘。召集會議的市領導在全市性會議上的講話一般不超過50分鐘(8000字以內)﹔活動禮節性致辭原則上控制在10分鐘以內。
會議主持詞盡量簡短,不層層介紹出席人員名單,不重復與會領導講話內容。主持詞和其他會議文稿不出現“尊敬的某某”稱謂。全市性會議(活動)若有表彰、頒獎、授牌等環節時,應事先把獎品、証書、牌匾等物品按順序依次擺放在主席台上,不安排禮賓人員傳遞。舉行慶典、儀式時,不安排禮賓人員引領、戴花。(記者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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