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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4年10月22日18:53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原標題:海南: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第六屆海南省政協委員、海南保亭縣政協副主席、縣委統戰部部長王青雲違規發放補貼問題

  2011年至2013年,王青雲在擔任保亭縣統戰部部長期間,指使縣委統戰部財務人員黃某某等人通過虛構住宿、餐飲等事實先后從保亭海航迎賓館、保城泉順酒家等酒店、餐館虛開發票報賬的方法,套取財政資金共計7.56萬元用於本單位干部、職工發放現金補貼。

  2014年8月8日,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給予王青雲留黨察看二年和行政降級處分﹔向省委組織部提出建議,按有關規定免去其保亭縣政協副主席職務﹔向省政協黨組提出建議,按政協章程撤銷其省政協委員資格。其違紀所得收繳國庫。

  2.海南省鹽務局海口分局私設“小金庫”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

  2010年1月至2014年5月間,省鹽務局海口分局(分公司)利用下屬企業藍海晶公司的財務結余款項,為全體干部職工發放大潤發、家樂福等超市的購物卡、實物共計32次,合計金額48.53萬元。

  2013年至2014年,海口分局黨支部書記、局長符致川先后三次主持有關會議,決定從總公司下撥獎金和公司留利中,以“季度先進科室獎”的名義,由各科室平均發放給全體干部職工,發放獎金金額達33.52萬元。

  2013年7月至12月,海口分局鹽務科科長葉某某口頭請示分管副局長王某某同意后,通過虛增出差人數和天數等方式套取現金,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准,違規給6名參公人員發放補貼共計1.08萬元。

  日前,海南省紀委監察廳已對符致川上述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要求省鹽務局黨委按照有關規定對其他相關人員進行查處,並責令省鹽務局黨委督促相關人員退賠違規領取的津貼補貼,對海口分局設立“小金庫”問題進行糾正整改。

  3.東方市感城中學黨支部書記、校長林冠違規發放補貼問題。

  2014年1月至3月,東方市感城中學利用學校購買教學用品和體育器材的機會,在東方百佳匯有限責任公司虛開4萬余元發票進行報賬,並以“學校商品房租金和水電費收入”名義入賬,用於發放2013年秋季學期全校教學工作補貼。

  2014年9月15日,東方市紀委給予林冠黨內警告處分,並對違規發放的4萬余元進行收繳。(海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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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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