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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犯人假立功謀減刑收80萬

深圳第一看守所原副中隊長孫治編導緝毒“大戲”事敗受審

2014年10月16日09:49   來源:深圳特區報

原標題:為犯人假立功謀減刑收80萬

看守所副中隊長與律所投資人聯手編導抓捕毒販“大戲”,隻為給犯人假立功謀減刑,背后則是一條假立功減刑生意鏈。昨日,本案在南山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庭審主要圍繞深圳市第一看守所一中隊原副中隊長孫治是否有立功和自首情節,以及廣東省際唐律師事務所投資人周子涵是否有自首情節展開激辯。

是誰先向辦案人員主動交代犯罪事實?80萬元的賄賂如何分配?是孫治立功檢舉了周子涵?還是周子涵主動自首?孫治和周子涵這兩位曾經合作無間的“拍檔”昨日在法庭上“互咬”,對以上問題的說法截然不同。

收80萬編導緝毒“大戲”

今年37歲的孫治,自2009年4月起任深圳市第一看守所一中隊副中隊長,負責深挖犯罪和收集在押人員提供的線索,進行甄別、傳遞,協助辦案單位辦案。被告人周子涵,今年38歲,是廣東省際唐律師事務所投資人。這名律所投資人隻有初中文化,在2006年1月21日曾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寶安法院判刑5年,2008年4月21日刑滿釋放。昨日,孫治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周子涵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賄罪、行賄罪,兩人一同站在被告席上。

2011年3月,因為犯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告人胡濟舒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案件二審期間,被羈押在第一看守所的胡濟舒聯系上了孫治,要求孫治為他辦理減刑事宜,兩人談好80萬元成交。

其后,胡濟舒讓孫治與其哥哥胡應忠聯系。2011年4月間,周子涵駕車帶著孫治去見胡應忠及其家屬。胡應忠按照約定將事先准備好的80萬元交給孫治。孫治將其中40萬元分給周子涵,另外40萬元據為己有。

2011年3月到5月期間,孫治先后向胡濟舒提供了三條假立功線索,胡濟舒則據此寫出三份檢舉信通過管教轉交至孫治。孫治將其中兩條線索分別轉交至寶安公安分局鳳凰派出所和西鄉派出所辦理。

2011年4月,鳳凰派出所在周子涵的安排下,根據其中一封舉報信將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李闖抓獲,辦案人員從李闖(已判刑)身上查獲毒品500余克。2011年6月,西鄉派出所在周子涵的安排下,根據另外一封舉報信將正在進行毒品交易的陳偉助(已判刑)抓獲,辦案人員從陳偉助身上查獲毒品500余克。其后,上述兩派出所就上述案件分別出具相關說明材料作為胡濟舒檢舉立功的証據材料交給孫治,孫治又移交給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幫助胡濟舒減刑。

2012年9月14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胡應忠接到胡濟舒終審裁定后要求孫治退還其支付的80萬元,孫治以種種理由拒絕退還。

曾經最佳拍檔庭上“互咬”

法庭上,孫治和周子涵都認為自己有自首情節。孫治還認為自己向辦案人員檢舉了周子涵參與上述犯罪事實,辦案人員是根據他的檢舉才將周子涵抓獲歸案,因此應認定為立功。

而周子涵的說法是,他早在孫治向辦案機關供述犯罪事實之前,就已向辦案人員主動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根本不是因孫治檢舉他才被抓獲的。因此,他應被認定為自首。

對80萬元利益的分配雙方的說法也不一致。檢方指控雙方各獲40萬元,孫治的說法與檢方一樣。而周子涵則稱,孫治分得“大頭”拿走50萬元,他分得30萬元。周子涵的辯護律師表示,孫治負責幫助胡濟舒與家人聯系、向胡濟舒提供了三條假立功線索,並手把手教胡濟舒寫檢舉信等等,做了這麼多工作怎麼可能與周子涵平分利益。

孫治在法庭上向法官反映,他為了防止周子涵收錢不認,此前在與周子涵見面時偷偷錄音,該錄音能証明周子涵參與分錢的事實。(記者 蔡佩瓊 通訊員 王東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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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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