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檢監察網站昨天發布信息,今年9月2日晚,上海社會科學院部門經濟所所長孫福慶(正局級),使用公款與有關人員在酒店聚餐,共計消費4068元。孫福慶的行為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市紀委決定給予孫福慶黨內警告處分,並全額退賠餐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