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紀委對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公車典型案件予以通報曝光。
2010年以來,梧州軍供站站長黎炳南經常駕駛車牌號為廣L10278的公車回住所,並在單位報銷停車費合計7200元。2013年中秋節期間,黎炳南違規使用公車造成車輛損壞。2014年7月,黎炳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追繳停車費7200元、車輛損耗費990元。
2014年5月以來,梧州市萬秀區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黎振雄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違規使用公車送兒子上學。2014年6月,黎振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被免去區政府黨組成員職務,同年9月被免去辦公室主任職務。
2014年5月3日,萬秀區公安分局副政委、紀委副書記李能勇違規使用公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4年5月,梧州市公安局免去李能勇萬秀區公安分局副政委職務。2014年6月,李能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紀委副書記職務。(記者/陳貽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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