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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綜述

2014年09月24日10:57   來源:福建日報

原標題:利劍高懸治“四風”頑疾

  逐條抓好問題整改,組織多層次明察暗訪,多批次實名通報典型問題,嚴厲查處頂風違紀者,扎緊制度牢籠……今年7月以來,按中央第九巡視組的反饋意見,一場針對“四風”問題的專項整治在我省全面展開。

  逐條對照抓整改

  自中央八項規定頒布至今年7月底,我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00起,處理2626人,追究黨紀政紀責任343人,其中給予7名廳級干部黨紀政紀處分。省紀委先后通報曝光相關問題11批53起。

  盡管如此,還有部分人沒有從中吸取教訓,仍在懷疑觀望、頂風違紀。7月中旬,中央第九巡視組向福建省委反饋巡視情況,指出福建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方面,仍存在頂風違紀違反規定的行為,“四風”問題和侵害群眾利益行為不同程度存在。

  省委對巡視組反饋的意見高度重視。省委書記尤權表示:“要正視問題,端正態度,嚴肅對待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多從自身看問題,多從主觀找原因,多從工作上找差距,不回避,不推脫,不遮掩。”同時,省委先后兩次召開專題會議對整改工作進行部署。

  根據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和省委制定的整改任務與責任分解,省紀委出台專項整治方案,著力解決13類突出問題。

  針對中央巡視組在福建巡視期間,隨機抽查和接到群眾反映的有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省紀委逐條逐筆進行核查,一一作出整改和處理。

  對群眾反映的監獄系統公款吃喝問題,在省紀委督促下,省司法廳黨委、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嚴肅查處了6所監獄公款吃喝問題,對涉及的11名處級干部、4名科級干部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等處分。

  對一些單位在福州市某餐飲場所進行違規接待、超標准舉辦會議培訓等活動,以及公務接待頻繁且鋪張浪費等問題,省紀委對23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以及效能告誡、廉政責任談話等處理,責令41人次退繳超標接待餐費。

  敢於亮劍嚴查糾

  “那輛車應該是公車,周末怎麼會停在海邊?”7月27日,在長樂市漳港南澳海邊,省紀委暗訪組發現了一輛“問題”公車。經查,長樂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陳國棟違規駕駛公車到海邊游玩。長樂市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這是7月下旬省紀委組織明察暗訪發現的問題之一。在這一輪明察暗訪中,5個檢查組共抽查116個單位,發現主要問題15個,給予黨紀政紀立案調查9人,其他處理12人。

  如何通過專項整治,真正發現問題並推動問題解決,省紀委動真格、出重拳。

  專項整治期間,恰逢中秋、國慶“兩節”。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倪岳峰指出,中秋、國慶等重大節假日往往是作風問題易發高發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扭住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放,鐵面執紀,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

  組織明察暗訪,調閱財務原始憑証,調取稅收開票記錄,調看交通監控視頻……一張糾治“四風”的“天網”在全省撒下——

  省紀委對中秋、國慶期間糾治“四風”進行專題部署,已組織2批次明察暗訪活動。專項整治期間,全省共查處了違紀違規問題284個,處理341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4人。省紀委先后8批次通報曝光42起典型問題﹔

  省委教育工委對高校發生的5起違規接待、公車私用、收受禮金的問題進行處理,立案調查5人,同時責令7所高校就“三公”經費增長問題作出說明並立即整改﹔

  省國資委對18家省屬出資企業開展檢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人,其他處理18人﹔

  省財政廳對117個省直部門2013年以來的“三公”經費開支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12個省直部門進行重點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依規作出處理﹔

  省交警總隊、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清理違規懸挂“閩O”、“閩K”號牌車輛1492輛﹔

  同時,各設區市通報曝光18批次64起典型問題。福州市關停公園內8家高檔餐館,廈門市整改公園內49處涉嫌違法建設的經營場所,南平市查處相關問題16起、處理23人。

  專項整治,成效凸顯,在全省黨員干部中產生強大的震懾作用,更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一案雙查”建機制

  8月中旬,6名監獄長受處理的消息,在全省上下引起強烈反響。

  省司法廳黨委對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6所監獄主要負責人作出處理,給予1名監獄長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分別給予5名監獄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或黨內警告處分。

  高壓之下,嚴厲查處頂風違紀行為,起到剎風肅紀的作用。如何才能根治“四風”問題,引發省紀委的深思。

  以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為切入點,省紀委對發生重大案件或存在嚴重不正之風,造成惡劣影響的地區和單位,啟動“一案雙查”機制,追究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責任。

  近日,在省紀委督促下,泉州市紀委針對發生在泉州市豐澤區法院的系列貪腐案件,對時任豐澤區法院院長未能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糾治“四風”不力的問題,實行責任追究。

  “一案雙查”機制的實施,成為糾治“四風”的有力撒手锏,既貫徹落實了黨委主體責任的要求,又給一把手敲響了警鐘。

  今年初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已對30多名事發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立足於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一系列相關配套制度陸續出台。我省先后印發了省直機關差旅費、培訓費、會議費管理辦法,以及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等6項制度,規范各項經費支出﹔同時,進一步細化“三公”經費預算編制口徑,推行預決算公開,對“三公”經費預算進行嚴格審核和控制。

  9月11日,省委出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實施意見以及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對糾治“四風”責任追究的情形、方式等作了進一步明確,黨委(黨組)職責范圍內組織渙散、紀律鬆弛、“四風”等不良風氣突出,紀委(紀檢組)職責范圍內作風建設情況監督檢查不力等,都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制度上的固化,使糾治“四風”的制度籠子越扎越密、越扎越牢。(記者 嚴順龍 通訊員 陳金來 聶庚 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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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楊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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