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59歲生日當天,他收到判決書

2014年09月17日14:49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59歲生日當天,他收到判決書

9月3日是中國農業銀行蕪湖分行原副行長鞠建平59歲的生日,不過,在這一天,他收到的不是生日的美好祝福,而是一份決定自己未來命運的刑事判決書——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鞠建平有期徒刑十四年,贓款予以追繳。

一審判決認定,2002年,時任中國農業銀行馬鞍山分行副行長的鞠建平分管不良資產處置工作。2002年7月,因馬鞍山市慈湖供銷社無力償還馬鞍山市農行212萬余元的貸款本息,馬鞍山市農行擬對該項貸款抵押物大慶商場房產(評估價值為210余萬元)進行拍賣。鞠建平遂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提前透露拍賣信息、指使他人假意參與競買等手段,與奚桂意、韓淑芬、汪開南等3人共同將擬以180萬元底價拍賣的大慶商場以50.8萬元的低價購買,並以汪開南的名義簽訂了購買合同。按照事先約定,鞠建平得到該房屋四分之一的產權,並以其妻子的名義在合伙協議上簽了名。

2004年4月和2008年1月,奚桂意等人以大慶商場做抵押,分別從馬鞍山市農行花山支行貸款45萬元、馬鞍山徽商銀行匯通支行貸款100萬元,奚桂意、韓淑芬、汪開南、鞠建平四人兩次每人分得36.25萬元。后奚桂意、韓淑芬、汪開南3人為感謝鞠建平在低價購買房屋上的幫忙和關照,替鞠建平歸還了兩筆貸款的本息。2011年底,大慶商場拆遷,得拆遷補償款680余萬元,鞠建平等4人各分得170萬元。

2009年初,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蕪湖分行副行長的鞠建平,先后找到長期在該行有巨額貸款業務的安徽偉星置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朱某和總經理盧某,要求給予買房優惠。公司為感謝鞠建平在信用等級評定、授信額度、具體項目貸款發放等方面給予該公司的關照,遂將該公司在蕪湖開發的左岸生活社區原價為1.2萬元/平方米的商鋪(面積為374平方米)以9000元/平方米的優惠價出售給鞠建平,總價共優惠112.2萬元,明顯低於市場價。

此外,鞠建平在擔任中國農業銀行蕪湖分行副行長期間,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安徽鴻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蕪湖大鑫實業有限公司等單位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購物卡、現金共計人民幣3.15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鞠建平在擔任中國農業銀行馬鞍山分行副行長、蕪湖分行副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96.6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事實屬實,罪名成立。鑒於鞠建平對部分受賄事實予以供認,量刑時予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吳貽伙 湯恆明 朱海兵)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