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紀檢監察網1日發布消息指,8月10日至31日,廣西先后通報1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其中包括公車私用案件3起,公費旅游案件4起,共有13名官員受到處理。
據官方資料顯示,在不足一個月的時間內,廣西先后通報了南寧、柳州、來賓、防城港、桂林等多地部分官員公車私用、公款購物及公費旅游案件。典型案例包括:
柳州市三江縣縣委常委、副縣長吳建軍公車私用肇事逃逸,受到免職處分﹔
崇左市大新縣交通運輸局時任局長、現任大新縣安全監督管理局局長許世杰違規公款購買禮品及公款消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來賓市忻城縣林科所所長、縣農村能源辦公室主任陶詩合因違規使用公務用車,被處以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防城港市糧食局局長黃朝華在未經定編的情況下,違規購買了別克君威小汽車、大眾帕薩特小汽車各一輛。車款由市糧食局獲得市政府補償的245萬土地款中開支。防城港市紀委給予黃朝華黨內嚴重警告﹔對違規購買稅后車價23.98萬元的超標車輛桂P36108由市財政局組織進行拍賣,拍賣所得款項上繳財政﹔對車輛桂PLS898進行收繳,安排給符合使用條件的單位使用。
其他案件涉事官員也被當地紀檢監察部門給予相關處理。(鐘建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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