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安全生產人命關天。作為這項工作的管理者,僅有30多名正式員工的海寧市安監局,卻有兩名副科級干部、4名中層干部,因貪腐先后落馬。在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礦山企業、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審批及各類安全生產檢查過程中,他們利用手中權力,“成群結隊”地走上腐敗之路,令人痛心,引人深思。
日前,因涉嫌受賄罪,海寧市安監局原副局長張國輝被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
在此之前,海寧市安監局原副局長盧朱平、行政審批科原科長董明祥、行業監察科原科長陳國榮、監督管理科原副科長董建平4人已被判刑,該局辦公室原主任陳新甫涉嫌受賄也已落馬,目前在審查起訴中。
海寧市安監局隻有30多名員工,為何會有這麼多干部落馬?
貪欲,在人情中膨脹
這些官員的落馬,始於“人情”往來。
其中盧朱平最為典型。他原本在海寧市廣電局任職,2008年調任市安監局副局長,起初主要負責單位內部行政事務,倒也安分守己。2010年,他開始分管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對轄區內危化企業經營、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的審批。
變化從此時開始。權力一到手,慢慢的,盧朱平身邊的朋友也多了起來,而董明祥是其中的穿針引線者。因為從事行政審批,企業主的很多事情,如果沒有他的“筆頭劃劃”就辦不成。所以,他們成了很多企業主“追捧”的對象。
但董明祥的權力並非不受限制,因為盧朱平是他的頂頭上司。不少事情,如果盧朱平不點頭就辦不成。這也是內部監督的一套程序。
經過和董明祥“資源共享”,盧朱平的社交圈擴大了,經常和企業老板們一起吃吃喝喝,出入各種娛樂場所。時間長了,盧朱平開始和這些老板們稱兄道弟。既然是“兄弟”,人情往來肯定少不了,盧朱平慢慢也就收下這些人送的“人情”。
在這些人中,沈某是跑動最積極的。他是一家危化企業的老板,2012年初,沈某跳開介紹人董明祥,直接和盧朱平挂上了鉤,時不時到盧朱平辦公室,送點超市券、加油卡,金額並不大,往往幾百上千元。
次數多了,兩人越來越熟悉。一次,盧朱平得知沈某准備買輛二手車,因為是“好兄弟”,就隨口說了句:“車子買來,先讓我開開。”
當然,這種“哥倆好”的表象背后,是沈某看中了盧朱平可以在審批、辦証、驗收等方面給他幫助。二手車買來后,沈某立即到盧朱平面前“獻寶”。盧朱平開了一段時間后,就以2.5萬元的價格從沈某手中將車子買走。可付錢時,盧朱平隻給了沈某1萬元,沈某照樣不做聲,反而給了盧朱平一張2.5萬元的收據。
這件事盧朱平沒覺得什麼,可看似大方的沈某卻記得清清楚楚。盧朱平事發后,他一五一十地“倒”了出來,這也成為盧朱平受賄金額中最大的一筆。盧朱平在法庭上追悔莫及:“其實那時我手頭有錢付車款,就是貪小便宜,知道沈某有求於我,想想不給也沒關系。”
最后,法院認定, 2010年至2013年,盧朱平利用擔任市安監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先后非法收受相關企業負責人以“拜年”等名義送的各種財物共計人民幣13.06萬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
防線,在紅包前崩潰
過去,隻要一逢春節,盧朱平、董明祥、陳國榮、董建平就會非常忙碌。因為這時候,正是一些被他們監管的單位和個人找借口送人情的好時機。
在這4人中,最活躍、忙碌的是董明祥。“交友廣泛”的他,不斷收取紅包和各種有價券卡,然后分送給其他3人。有些老板和個人也會把紅包直接送給這3人。事實上,互相幫忙收受紅包,成了4人心照不宣的約定。
盧某是海寧某化工公司負責人。為了和董明祥等人搞好關系,2012年和2013年春節時,他約了董明祥,一見面,盧某遞上幾個信封,說向他們“拜年”。
這時,董明祥會裝模作樣地推辭一下,然后收下信封,給自己留一個,其他的信封轉交給陳國榮、盧朱平等人。
在送禮者中,金某是一個特殊的人。他是董明祥的親戚,也是一家礦山公司的老板。2010年和2011年,通過董明祥轉交,金某將兩個裝有1000元現金的紅包,分別送到陳國榮和董建平手裡,轉交紅包的地點就在董明祥辦公室。
法院最后認定,2006年2月至案發,董明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礦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及經營戶、危險化工企業、安全評價機構等相關人員所送財物共計14.43萬元。
辦案人員發現,這些人在收取錢物時,心態是“大家都收,我為什麼不收”,普遍認為“收個小禮”,沒什麼風險,即使被發現也隻能算違紀,不會受到法律懲處。結果“溫水煮青蛙”,積少成多,他們最終觸犯了法律。
而在這種“人情”的背后,是對安全生產漏洞的視而不見。這些人在對被監管企業進行安全檢查、評審驗收、事故處理時,即使發現問題和安全隱患,由於收了人家的好處,往往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淚水,在高牆內流淌
被查處后,這些受賄者無不流下悔恨的淚水。
在已判刑的4人中,陳國榮受賄9萬余元,是受賄數額最少的。如果說其他3人受賄是“守株待兔”,他卻是“主動出擊”。在海寧,因其惡劣的手法,不少企業主對他評價很差。
在海寧和海鹽交界處有一片石山。在地勢平坦的海寧,這片石山成了重要的建筑石材來源地,成為很多礦山老板競相投資的地方。
早在2003年,陳國榮就負責監管石礦企業的安全生產。很快,這些礦山老板就發現陳國榮的手法:對不給他“人情”的,檢查起來特別認真、仔細,哪怕發現一點小問題,也會嚴厲處罰,動不動就責令停產,而這是企業最擔心的﹔如果企業給他送了“人情”,那就“你好我好大家好”。
俞某是海寧一家石料公司的股東,因為實在吃不消陳國榮的這種檢查方式,想方設法和他搞好關系,不得不以拜年的名義給他送錢。
從2006年起,陳國榮負責煙花爆竹監管工作,以前對付礦山的手法,被他用到對付煙花爆竹非法經營上。2007年至2008年春節期間,陳國榮對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很大,一大批煙花爆竹被查獲,有些經營戶稍有違規,就被他吊銷許可証。
到2009年,一些從打擊中“反應”過來的經營戶開始行動。很快,一個個紅包通過不同渠道,輾轉落入陳國榮口袋中。收到錢后,他立刻故態復萌,對送了錢的人“放過一馬”。
但和對付礦山老板不同的是,陳國榮還收另外的錢:一些具有煙花爆竹批發資格的企業負責人,為打擊競爭對手,會給他送來紅包,請他加大“查處”力度。這種錢,陳國榮也照收不誤。
甚至對查獲的部分非法煙花爆竹,陳國榮也不放過,貪心不足的他將此當成禮物,送到丈母娘家。陳國榮的丈母娘留下一些自用后,其余的賣給煙花爆竹經銷商。於是,這些有安全隱患的煙花爆竹,再次回流到市場上。
相關人士認為,當前隨著各級政府和全社會對安全生產越來越重視,安監系統的權力和責任也越來越大,但相應的監督機制卻顯滯后和缺乏,權力運行缺乏透明度,為一些心術不正者提供了尋租空間。因此,在加大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力度的同時,還要不斷增強權力運行的公開透明度,真正做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防范此類腐敗案件再度發生。
■ 專家觀點
中央黨校教授林喆:在一些地方頻繁且普遍存在的送禮行賄現象,“潤滑”著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使之變得庸俗、功利,從而使難看的臉變得親切,難進的門變得寬暢,難說的話變得流暢,難辦的事變得好辦,甚至不該辦的事也照辦不誤。這也使一些干部深陷違法犯罪的泥潭。把權力運作過程的每一個環節暴露在陽光下,是廉政建設,乃至整個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任務,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潛規則和腐敗將難以存在,至少會受到極大的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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