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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查處三例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014年08月12日08:23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本市查處三例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昨日,北京紀檢監察網發布消息,通報了本市近期查處的三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涉及違規發放福利和公車私用等情形,五人受到處分。

一、北京農職院國際教育學院違規購買發放商業預付卡

2013年1月17日,北京農業職業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由該校財務、工會等部門分四次在不同購物中心購買商業預付卡,價值人民幣40.24萬元,並以勞保用品、福利費、辦公費等名義列支。其中,為提高職工福利待遇,以慰問、獎勵、補貼名義為該校職工發放購物卡價值人民幣35.98萬元﹔為學校發展及工作便利,贈送關系單位有關人員購物卡價值人民幣4.26萬元。農職院決定:給予黨委委員、院長助理、國際教育學院黨總支書記張金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國際教育學院院長趙庶吏警告處分。

二、西城區什剎海街道辦事處鬆樹街社區違規發放福利費

2013年2月,西城區什剎海街道辦事處鬆樹街社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寶明將駐區單位送來的慰問金10000元轉交給社區黨委書記吳洪濱,吳洪濱擅自決定將其中9200元以福利費的名義發放給社區工作人員,李寶明違規參與了現金的發放。2014年元旦,該社區以公益金的名義購買1600元購物卡發放給社區工作人員。西城區什剎海街道紀工委給予吳洪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李寶明黨內警告處分。

三、市水政監察大隊第一分隊副主任科員賈立素公車私用

2014年3月10日,賈立素駕駛貼有水政監察標志的車輛到某餐廳,被市民舉報,經查為未經領導批准私用公車。市水政監察大隊決定給予賈立素行政警告處分。(記者 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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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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