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8月11日電 (李源)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網站消息,近期,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對來賓市政協變相公款旅游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2013年6月至12月,來賓市政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先后組織由政協副主席帶隊的8個課題調研組分11批次赴外省調研,其中10批次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各組均不同程度存在超調研內容和行程到景區景點旅游,或以調研為名變相公款旅游等問題,構成揮霍浪費錯誤。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作出改進作風的多項規定后,還發生參與人數多、涉及多名廳級領導干部的變相公款旅游問題,影響惡劣,廣西區黨委、區紀委高度重視,立即進行嚴肅查處。
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分別給予來賓市政協副主席韋鳳光、黃劍橋、藍凡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來賓市政協副主席毛裕玲、莫幫福黨內警告處分﹔給予來賓市政協副主席何美媛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來賓市政協副主席潘啟優、韋文智行政記過處分。來賓市政協主席景憲法對來賓市政協2013年度課題調研活動審核把關不嚴,失於監管,對來賓市政協變相公款旅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構成失職錯誤,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來賓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職務,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對參與調研考察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款旅游的費用予以收繳,上交國庫。
對來賓市政協變相公款旅游問題的查處,表明了我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決心,絕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全區各級領導干部要從這個案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加強責任意識,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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