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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警示作用 形成“不敢”氛圍

五起公款出國(境)旅游問題被通報

2014年07月05日08:4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人民網北京7月4日電  (記者姜潔)中央紀委日前對5起公款出國(境)旅游問題發出通報,分別是:

甘肅省張掖市教育局以參觀學習為名組織赴香港、澳門旅游,花費公款9.8萬元。該局局長鄭生新、局校產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王維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局長蘭英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人員退繳有關費用。

浙江省檢驗檢疫局動植物檢疫監管處副處長錢榮田、嘉興市檢驗檢疫局副局長王漢方在遼寧丹東口岸考察時,擅自在當地辦理出國手續,赴朝鮮旅游,花費公款7500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繳有關費用。

湖北省江漢大學商學院借出國培訓之機繞道赴美國夏威夷旅游,花費公款8.3萬元。該院院長梁東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被免去商學院院長職務,相關人員退繳有關費用。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第一職業技術學校借出國培訓考察之機,先后4次組織赴新加坡、澳大利亞、德國旅游,花費公款153.5萬元。該校校長、黨總支副書記鄭翠瓊和黨總支書記、副校長譚漢懷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大唐泰信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組織赴泰國等地旅游,花費公款8.1萬元,同時還存在其他組織國內公款旅游行為。該公司總經理王紀安、大唐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預算評價處處長謝十慶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其他參加人員受到相應黨紀政紀處分,相關人員退繳有關費用。

通報強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從中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要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折不扣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關於進一步規范省部級以下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嚴格審核把關,堅決防范和杜絕公款出國(境)旅游行為。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違紀情況溝通工作機制,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渠道。對八項規定出台以后仍然頂風違紀、巧立名目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不僅要追究參與者的責任,而且要從嚴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對派出單位和審核審批管理部門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的,要以失職瀆職論處。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充分發揮警示震懾作用,形成使之“不敢”的氛圍。

《 人民日報 》( 2014年07月05日 04 版)

(責編:王金雪、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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