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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兩輪巡視正式收官 干部超編超配最為突出

遏制用人不正之風須先填補制度漏洞

2014年06月30日07:43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遏制用人不正之風須先填補制度漏洞

用人不正之風 主要表現

一是買官賣官

二是跑官要官

三是授意用官

四是以色謀官

五是超職配官

六是造假騙官

七是暴力取官

八是拉票推官

用人腐敗的根源在於現有制度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所以,目前最重要的是完善干部選拔制度,用制度遏制用人腐敗

中央第二輪巡視工作整改情況近日在中紀委網站公布,第二輪巡視的吉林、山西等6省和國土資源部、商務部等4個單位全部公開了整改情況。這意味著中央第二輪巡視正式收官。

在已經結束的兩輪中央巡視工作中,《法制日報》記者梳理被巡視的20個地區單位的問題反饋清單和整改清單發現,選人用人問題普遍存在,其中,干部超編超配問題最為突出,然后是“帶病提拔”、“帶病上崗”以及干部選拔任用不夠規范。

在中央大力反腐的背景之下,“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是巡視工作的重點之一。

廉政專家認為,反腐若要徹底,須對制度上的根本性問題進行改變,如用人問題、權力濫用問題。

選人用人問題突出

2013年5月底,中共中央派出第一批共10個巡視組,對內蒙古、江西、湖北、重慶、貴州、水利部、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出版集團10個地區單位開展巡視。

2013年10月底,中共中央派出第二批巡視組,分別對山西、吉林、安徽、湖南、廣東、雲南、新華社、國土資源部、商務部、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10個地區單位開展巡視。

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央第二輪巡視中的第四巡視組組長項宗西公開表示,10個巡視組全部查出用人問題。

在此前的第一輪巡視工作中,選人用人問題亦是普遍現象。

江西省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存在超編制配備干部,個別干部“帶病提拔重用”等問題﹔

湖北省個別地方和部門違規突擊提拔干部﹔

內蒙古自治區一些地方和單位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違規設立非領導職務﹔

山西省有的地方超職數配備和高配領導干部﹔

湖南省對一些干部使用把關不嚴,干部任用工作領導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風較為突出,干部超編超配問題嚴重﹔

廣東省有的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有的領導干部買官賣官﹔

長江三峽集團選人用人工作問題比較突出,個別領導人員“帶病上崗”,一些關鍵崗位長期不交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表示,從歷年發現的問題來看,腐敗問題嚴重的案件都存在選人用人問題。

任建明認為,集團性腐敗之所以網很大,就是因為存在選人用人問題,使得這些人結成關系網絡。

中央黨校教授林喆進一步解釋,一旦有人出問題,即便是“帶病在崗”,也很難被查,因為他們之間有著重重關系網。

對於用人問題,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在今年初亦曾公開表示,從干部群眾的反映來看,當前,用人不正之風比較突出的,主要是跑官要官、拉票賄選、買官賣官、違規用人和說情打招呼等問題。

梳理中央兩輪巡視結果記者發現,選人用人問題最嚴重的是超標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問題,在吉林、湖南、山西、內蒙古、江西、中國進出口銀行等地區和單位普遍存在。

此外,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規范是各地區單位的通病,“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存在於江西省、湖北省、廣東省、長江三峽集團等地區單位。

反腐關鍵在用人制度

林喆認為,反腐敗關鍵問題就是要打破用人制度中的諸多潛規則。

據林喆統計,“買官賣官”是用人腐敗的首要問題。想當官,就要買官﹔買官后又賣官。

任建明認為,超編超配問題亦為買官賣官創造了條件。可以說,買官賣官是腐敗的土壤。

2014年2月和6月,20個被巡視地區和單位相繼公布了巡視整改情況。

江西省消化縣級行政超編人員1118名、工勤超編人員277名﹔

重慶市逐步消化超職數配備的干部,盡快消化市級部門配備的局長(主任)助理,嚴格辦理滿60周歲的市屬國有企業正職領導人員到齡退休手續,開展“帶病提拔”倒查問責和違規用人問題專項整治﹔

內蒙古自治區清理整頓一些地方和單位違規設立的非領導職務,消化12個盟市的巡視員、副巡視員職務﹔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子女吃空餉問題,責令辭退或限期到崗,收繳違規領取的工資﹔

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對近年來違規用人情況進行專項清理和治理,逐步清退違規聘用人員﹔

湖北省對武漢市委宣傳部原部長離任前違規突擊提拔干部問題,給予3名責任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涉及到的19名干部都調整回原職﹔

吉林省採取免去兼任職務、交流任職等辦法,一次性將省委、省政府及省人大、省政協超配的10名副秘書長的問題全部解決,將省直部門和省屬高校超配的6名干部和市(州)超配的13名副秘書長進行了消化。

“黨員群眾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深惡痛絕,此風若長,將嚴重透支黨的信用。此輪整改,被巡視地區和單位突出問題導向,對選人用人上存在的問題進行嚴肅整頓,體現了從嚴治黨的決心和勇氣,這對於增加黨的公信力將起到積極的作用。”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說。

用制度遏制用人腐敗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一再強調,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必須靠嚴明紀律,要切實把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對干部的嚴格選拔、嚴格監督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亦多次公開強調,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為規范干部選拔任用,2014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隨后的1月21日,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與之配套。

任建明認為,現在的問題是,制度選人、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比例還比較小,制度不能制約選人用人問題。

此外,由於干部選拔制度設計上的漏洞,為人為操控留下后門。

“如果干部選拔制度設計合理,真正做到制度選人,把權力交給制度,我們的廉潔程度會好很多。”任建明說。

多位受訪廉政專家也認為,用人腐敗的根源在於現有制度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所以,目前最重要的是完善干部選拔制度,用制度遏制用人腐敗。(記者廉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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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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