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18日晚間向社會通報說,當日9時,該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楊琨受賄案。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楊琨利用其擔任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的職務便利,在貸款、產品銷售等事項上為有關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079.889119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楊琨的刑事責任。
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說,庭審圍繞楊琨收受財物的行為性質及犯罪數額的認定展開。被告人楊琨對指控的事實和定性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因案情重大復雜,合議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新華網南京6月18日電 記者朱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