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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檢察機關2013年查處291名年輕干部  比上年增167%

2014年06月12日10:42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浙江檢察機關2013年查處291名年輕干部 比上年增167%

今年5月7日,郭鳴成在監獄裡度過他的第32個生日。

在郭的同學眼裡,郭曾是個成功人士,大學畢業后工作在家鄉,順利娶妻生子,還在杭州近郊買了套近二百萬元的公寓。但因為受賄犯罪,昔日的美好如今已遠他而去。

貪腐案件中,25歲以下新進人員就有27人

郭鳴成曾是杭州未來科技城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任杭州未來科技城(海創園)管委會規劃建設局規劃建設科副科長。

郭雖級別不高,但權力不小,項目的前期及規劃管理輔助工作,他可以說了算。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檢察院查明,從2009年開始到2011年,郭鳴成利用職務便利,為項目承包人范某在承接、實施相關測繪工程過程中給予關照,多次非法收受范某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60萬余元。同時,郭鳴成利用職務便利,為另一項目承包人張某在承接、實施相關選址論証報告業務過程中給予關照,多次非法收受張某所送財物,共計20萬余元。

不僅如此,郭鳴成還伙同他人,在承接、實施相關測繪工程過程中,以給予關照為由,主動向范某索取財物計78萬元,其中郭鳴成分得20萬元。

今年年初,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郭鳴成受賄158萬元,其中個人實得100萬元,以受賄罪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11年。

與郭相似,同為1982年出生的陳鋒偉,也走上了同樣的道路。

2011年1月,浙江余姚市鳳山街道辦事處為開展高鐵新城核心區塊征地拆遷工作,成立高鐵新城核心區塊指揮部。同年3月2日,指揮部委托余姚市舜江房屋拆遷有限公司實施拆遷安置工作。舜江拆遷公司指派陳鋒偉等人參與指揮部安排的具體拆遷工作。其間,陳鋒偉利用自己負責保管空白拆遷安置合同及拆遷補償費領款單、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安置協議、核定結算拆遷補償金額等職務之便,偽造被拆遷人身份、虛構安置補償內容及補償費金額、仿冒指揮部副總指揮戴某簽名等,並指使吳某等人憑上述偽造材料、以被拆遷人身份到指揮部總指揮史某處簽字,從街道辦事處領取拆遷補償款。

經查明,從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陳鋒偉伙同他人,騙得補償款共計2110余萬元,吳某配合陳鋒偉騙得拆遷補償款共計567萬余元。2013年4月13日,陳鋒偉、吳某共謀后欲騙領88萬元補償款時被發現。陳鋒偉將所得款項用於購置高檔房產、汽車、奢侈品及揮霍。此案經余姚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13年11月14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陳鋒偉無期徒刑,同案吳某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據統計,2013年,浙江省檢察機關查處的干部貪污賄賂案件中,35歲以下的年輕干部就達291人,比上一年同期上升167%。而其中25歲以下新進人員就有27人,上一年則僅為4人。

追求享受、追求奢侈品是一些年輕干部貪腐的一大動因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處長張友寶說,從已查處的年輕干部貪腐案看,與以往的59歲現象明顯不同,他們入職時間短、文化程度高、職責權限小、涉案金額大,作案更貪婪,更大膽,無所顧忌。“貪污、挪用公款動輒上百萬元,受賄中主動索賄的也不在少數。有的剛入職不久,就想著以權謀取私利。”

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雲龍在浙江省首場領導干部職務犯罪預防宣講時說,正在迅猛增長的年輕干部貪腐,已是一個值得警惕的現象,如何預防年輕干部職務犯罪,成為目前面臨的新課題。

1993年出生的姜帥,看上去還是一個學生,但如今,卻因為侵吞24萬余元水費而深陷圇圄。

2012年,姜帥畢業后,到龍游縣自來水公司營業廳工作。沒多久,愛交友又喜歡在朋友面前裝闊的他,常常感覺入不敷出,便瞄上了單位裡的自來水費。聰明的姜帥開始利用自來水公司營業廳水費管理軟件的漏洞,擅自進行非法操作,將該軟件數據庫中用戶的用水量從大額修改為小額,並從用戶交易流水記錄中刪除大額數據交易記錄,然后重新開具虛假的小額繳費憑証,用這種方式將兩者之間的水費差額予以侵吞。從2012年8月到2013年8月的1年時間裡,姜帥通過此種方式修改數據13次,侵吞水費款近2萬元。

2012年12月到2013年7月,姜帥利用營業廳水費管理軟件漏洞,通過修改數據功能,直接截留水費款。通過該種方式刪除數據109次,將7萬余元水費款裝入個人腰包。

也許覺得通過小修小改侵吞水費來錢太慢,從去年7月26日開始,姜帥干脆將每日收取的用戶水費款予以直接侵吞,20天內,共將13萬余元水費轉到自己的卡上。

因擔心罪行暴露,去年8月16日,姜帥攜營業廳另一收費員讓他代存的2萬元水費款潛逃外地。幾天后,姜帥投案自首。

近日,經龍游縣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處姜帥有期徒刑6年。

同樣,年輕有為的浙江嘉興市某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副站長、高級工程師劉文貴則利用妻子孟麗娟的建材店作掩護,收受賄賂,結果夫妻雙雙被判刑。

2005年,大學科班出身、具有城建管理經驗的劉文貴被某區建設主管單位作為人才引進,先在城市建設管理處工作,不久又被提拔為建管處副主任兼市政公用工程質量監督站副站長,隨后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副站長。隨著手中權力的擴大,不到30歲的劉文貴,貪欲也開始膨脹起來。由於劉自身身份敏感,便由其妻孟麗娟出面幫助簽訂合同,再從老板那裡收取“業務費提成”。幾年下來,收獲了33萬余元。此外,劉文貴還單獨收受其他工程老板賄賂上萬元。

今年5月9日,嘉興市秀州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劉文貴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7萬元,其妻孟麗娟也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追求享受、追求奢侈品,是一些年輕干部貪腐的一大動因。為達到目的,他們學習、模仿以往的貪腐案例,同時,鑽研相關技術手段,創新作案手段。”張友寶曾長期從事反貪工作,他說,不少走上犯罪道路的年輕干部,由於普遍學歷高、智商高、懂電腦,犯罪手法也更趨智能化。“尤其在一些貪污、挪用大案中,表現最為明顯。通過修改電腦軟件和程序,將公款化為私有,然后用於揮霍,甚至到境外狂賭。”

法律意識淡薄,同時又篤信所謂的“潛規則”

2008年10月,22歲的李海寧大學畢業后,經公務員考試,從老家河北省東光縣來到寧波北侖海關工作,成了一名海關關員。工作不滿1年,李海寧發現,不少同事都在收人家好處,便認為這是“潛規則”,更相信大家收錢就沒問題,法不責眾。2009年六七月間至2010年春節前,李海寧先后多次收受朱某人民幣2.5萬元,並在海關報關過程中為他謀取利益。此后到2010年年底,他還多次收受其他有求於他的老板賄賂6萬元。

去年4月,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檢察院對北侖海關查驗科工作人員的立案偵查中,李海寧被查獲。今年3月31日,李海寧被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直到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李海寧才如夢方醒。

張友寶說,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年輕干部的培養力度,一批高學歷、高智商的年輕人進入干部隊伍,給機關企事業單位增加了活力。他們普遍思維活躍,敢想敢干,是單位的業務骨干,有些已經成為中層干部乃至單位領導。但他們工作時間不長,一些人的獨生子女孤傲心理又較為明顯,一些人理想信念缺失,法律意識淡薄,同時又篤信所謂的“潛規則”,追求時尚、貪圖享受,膽子大,一旦面臨外界的誘惑時,抵御力較差,職務犯罪風險較高。

“年輕人是國家的未來,這些優秀的年輕干部本應為國家、為社會、為人民多作貢獻,如今卻因為貪污賄賂走上犯罪道路,很可惜。”張友寶說。(范躍紅 歐陽樂 董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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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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