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記者從合江縣紀委獲悉,因在工作中存在不正確履職的問題,合江縣委決定免去蒲某先灘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這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瀘州市首例紀委書記免職通報。
2012年5月,先灘鎮紀委在辦理縣紀委交辦該鎮家樂村有關問題的信訪舉報中,不經深入調查就向縣紀委書面報告群眾“反映失實”,要求結案,引發群眾再次越級信訪。后經縣紀委派人調查,群眾反映不僅屬實,且家樂村在惠民資金使用中存在嚴重問題,相關人員受到紀律處分。2014年1月,先灘鎮紀委在辦理縣紀委交辦該鎮金堂村造假騙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中,向縣紀委書面報告群眾反映不屬實,並報告2011年、2012年危改補助資金全部發放到危改戶手中,且享受補助農戶都自願捐出部分補助款。經縣紀委交辦縣住建局重新核實查明,不僅反映問題存在,還存在危改不達標等問題。
合江縣紀委認為,先灘鎮紀委兩次辦理群眾舉報均與事實嚴重不符,這種行為既是對上級紀委工作安排的嚴重“梗阻”,也是對國家惠民政策落實不到位的無視,更是對群眾利益受損和訴求表達的漠視。經研究決定免去蒲某先灘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記者 孔芒 龐山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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