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西藏自治區黨委“約法十章”、“九項要求”,馳而不息地抓好作風建設,西藏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於“五一”節前后,組織多個檢查組,就公務用車、公款消費等進行了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了一批公車私用問題,並對6起黨員干部公車私用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自治區監獄黨委委員、副監獄長張好清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4月24日,張好清駕駛公車(藏A86510)到拉薩市德吉北路外運車隊走親訪友。5月18日,經區司法廳研究決定,給予張好清行政警告處分。
日喀則地區薩迦縣麻布加鄉派出所干警巴桑扎西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5月7日,巴桑扎西駕駛麻布加鄉派出所公車(藏D96226)到日喀則市達熱瓦林卡消費。5月14日,經薩迦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巴桑扎西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日喀則地區南木林縣色吾寺管委會干部邊巴多吉、巴桑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5月7日,邊巴多吉、巴桑駕駛拉布普鄉色吾寺管委會公車(藏D95021)到日喀則市達熱瓦林卡消費。5月13日,經南木林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給予邊巴多吉黨內警告處分和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巴桑行政警告處分。
昌都地區八宿縣公安局戶籍股負責人歐珠、民警平措多吉、駕駛員加永寧扎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5月2日,八宿縣公安局戶籍股負責人歐珠、民警平措多吉、駕駛員加永寧扎駕駛公車(藏B0378警)前往察雅縣“卓瑪”溫泉洗澡。5月8日,經八宿縣紀委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歐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平措多吉延長預備黨員轉正期半年,加永寧扎行政警告處分。
昌都地區昌都縣市政管理局中隊長格列朗加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5月2日,格列朗加駕駛公車(藏BC7782)到地區一小接送子女。5月15日,經昌都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格列朗加黨內警告處分。
昌都地區昌都縣面達鄉一級檢查站副站長米瑪澤仁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5月2日,米瑪澤仁駕駛公車(藏B0385警)辦理私事。5月15日,經昌都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米瑪澤仁黨內警告處分。
以上6起公車私用典型問題,暴露出少數黨員干部對中央和自治區出台的公車管理規定置若罔聞、我行我素,甚至心存僥幸、頂風違紀﹔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單位黨政組織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不強、主動性不夠、抓而不緊、管而不嚴,沒能採取有效措施從源頭上解決公車私用問題。對此,各級黨政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充分認識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正風肅紀、狠抓作風轉變的堅定決心,自覺改進作風,嚴格遵規守紀﹔要堅持高標准、嚴要求,常存敬畏之心,常懷戒懼之意,自覺接受紀律約束,嚴格執行公車管理規定,以良好的作風正形象、樹榜樣。
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全面落實管事就要管人,管人就要管思想、管作風的要求,經常分析干部隊伍作風狀況,及時掌握干部隊伍作風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區黨委“約法十章”、“九項要求”,堅決糾正“四風”、“兩問題”。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種好自己的“責任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無論涉及到誰,都要堅決查處,形成有力震懾。(西藏自治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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