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毅
1961年出生,曾先后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委副書記、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市長、巴彥淖爾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等多個職務。
新京報訊 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企業或個人謀取利益,進而收受1073萬余元,昨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因涉嫌受賄罪,在北京一中院受審。
被控受賄千萬 部分通過其妻收受
對此次庭審,法院方面並未向媒體披露開庭信息,就連在北京高院指定的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也未發布開庭公告,不過據新華社報道,部分群眾和媒體記者旁聽了此案。
有得以進入法庭的人士表示,北京檢方委派了四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王素毅一身黑色便裝,情緒平靜。
1961年出生的王素毅,曾先后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委副書記、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市長、巴彥淖爾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等多個職務。
根據指控,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鄂爾多斯市蒙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李石貴等九個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妻王志宏(另案處理)先后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折合1073萬余元。
起訴書中,按照時間順序和款項來源,將上述1073萬余元分成了9筆,分別來自七家單位和兩個個人,涉及的單位又分別從事房產、礦產、糧食等多種行業,涉及的個人則是王素毅的老部下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李石貴,以及當地某旗的一個基層干部,二人都是想通過王素毅謀求升遷。
王素毅未提異議其律師做罪輕辯護
檢方認為,王素毅的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且屬於犯罪數額特別巨大。
對此,王素毅當庭沒有提出異議,其律師許蘭亭發表了罪輕辯護意見,認為王素毅被控制后多次積極坦白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度強烈,且目前已將涉案贓款全部退賠,因此懇請法庭能夠從輕處罰。
庭審持續了3個小時,被帶出法庭前,王素毅再次懺悔,稱自己“愧對了黨和人民的培養,一切都源於放鬆了世界觀的培養”。
公訴人當庭未提具體量刑建議
昨日庭審,公訴人未提出具體的量刑建議。
根據法律規定,構成受賄罪且屬於特別巨大的,應當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
近兩年,北京一中院曾判處多起類似高官案例,比如去年吉林省原副省長田學仁因受賄約1919萬被判無期徒刑,前年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劉卓志因受賄817萬余元被判無期徒刑。
此案將擇期宣判。(記者 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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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房地產公司行賄王素毅
2013年9月,新華社披露中紀委對王素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檢查。當時網絡上有消息稱,王素毅系被情婦舉報。
昨日,接近本案的知情人士介紹,王素毅確因他人舉報被查,但出於保護舉報人的考慮,卷宗材料上沒有載明舉報人的信息。
知情人士稱,王素毅來自內蒙古一個普通家庭,沒有任何官場背景。他17歲考上大學,學習地下採礦專業,大學畢業后長期在內蒙古官場打拼,因辦事能力突出深受領導賞識,得以一路提拔。
新京報2013年曾報道,據王素毅青年時期的老領導、原內蒙古自治區計委主任烏日途回憶,王素毅初到計委,被分到交通能源處做干事,當時全單位1000多人的考核投票中,王素毅總能在前五名。很多領導認為,王素毅是塊“好材料”。1989年,28歲的王素毅升任計委交通能源處副處長。
知情人士稱,由於王素毅已屬於副部級以上高官,且長期在內蒙古當地擔任要職,因此此次立案偵查后經最高檢指定,該案移送北京指控管轄。
此外,在王素毅被控制后,就有傳言其落馬或與當地土地開發有關。
昨日,檢方的証據材料顯示,向王素毅送過錢的包括鄂爾多斯市蒙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工商部門登記材料,該公司由內蒙古蒙泰煤電有限責任公司於2006年投資建立,注冊資本為1500萬人民幣,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