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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通報,違反八項規定共處分1.19萬人,其中因“大操大辦婚喪喜慶”處分1300人,佔10.9%

大操大辦婚喪喜慶問題“穩居”第三

 

2014年05月29日07:47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大操大辦婚喪喜慶問題“穩居”第三

5月26日,中紀委發布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底,違反八項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1979人,其中因大操大辦婚喪喜慶受處分官員達1300人,佔10.9%。這其中包括2名省部級、74名地廳級干部。

記者梳理中紀委通報的數據發現,去年9月至今,在違反八項規定的案件類型中,“大操大辦婚喪喜慶”“案發率”穩居第三。截至去年9月底,“大操大辦婚喪喜慶”688起,僅次於“違規配備使用公車”(4851起)、“公款大吃大喝”(820起)。而截至今年4月底,“大操大辦婚喪喜慶”2006起,仍然位居第三,僅次於“違反工作紀律”(12514起)、“違規配備使用公車”(8182起)。

從單月來看,今年4月,全國查處“大操大辦婚喪喜慶”173起,這一數據與此前各月基本持平。如去年9月,發現該問題172起。案發數量未出現明顯下降趨勢。

與此相對比,“公款大吃大喝”則降幅明顯,今年前4月的平均“發案量”比去年后4月下降了約50%。

■ 盤點

為何治理“婚喪喜慶”不如“大吃大喝”立竿見影,效果明顯?對於干部的婚喪嫁娶,各地立了哪些規矩?

1

禮金最高300元 擺酒最多60桌

自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從中央到各地出台的領導干部婚喪嫁娶禁令,達數百個。如本月27日,湖北省紀委發文明令:操辦婚喪喜慶,先報告﹔除了婚事、喪事,禁辦生日宴、喬遷宴、升學宴、滿月宴、出國宴等﹔一事一天一地,禁止長時間、分批次、多地點“化整為零”。

上述3方面規定是各地的共同要求。數百個官員婚喪嫁娶禁令,均要求“報告制”。

此外,一些地區還有特色做法。如“限桌令”,湖南、石家庄、貴陽以及山西呂梁、廣西河池、甘肅隴南、陝西府谷等30余地,都明令限制擺酒的桌數。但允許擺多少桌酒,各地並不同。

湖南要求,干部紅白喜事,人數禁超300人(30桌)。雲南普洱市思茅區則“不得超過60桌”。其他地區多在20桌上下。山西呂梁還限定了每桌的標准,含煙酒在內禁超1000元。

同時還有“限禮金令”,近10個地區限定了禮金數額。陝西府谷規定禮金禁超300元﹔山西呂梁、甘肅隴南規定禮金上限200元﹔廣西河池上限為100元。

四川平原則“封殺”了禮金,事先上報時須承諾:不收受禮金、禮品。湖南也規定,不准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

此外,還有“限客令”。各地都要求,官員婚喪嫁娶不得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20余個地區還規定,禁邀請“同事”。石家庄規定,黨員領導干部嚴禁邀請同事、部屬等利益相關人員參加。山東聊城還細化了親屬的范圍: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

一些地區雖然允許同事到場,但對到場行為做出限制。新疆阿勒泰規定,同事、同學及好友可以到場幫忙,但禁止隨禮。湖北也規定,不得參與親戚之外的婚慶迎賓、敬酒等活動。

在數百個禁令中,最具個性化的是貴州息烽縣。該縣明確,黨員、國家工作人員結婚辦酒限於初婚。

2

13省份要求干部帶頭殯葬改革

去年12月,中辦、國辦發布《關於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提出黨員干部去世一般不開追悼會﹔禁大操大辦喪事﹔不得超標准建墓立碑、不留墳頭等。

此后,吉林、江西、廣西、貴州、海南、內蒙古、湖北、福建、甘肅、寧夏、安徽、山東、北京等13個省份,出台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方案。13地均要求“不得超標准建墓立碑”、“不留墳頭”等規定。

但對墓穴規模做出限制的僅有北京,“嚴禁修建大墓、豪華墓,安葬單人或雙人骨灰的墓穴佔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

事實上,墓穴規模正是殯葬改革的主要問題。近年來,各地屢次發生領導干部建“大戶型墓”、“豪華墓”案例。

去年9月,廣東翁源縣糧食局黨員干部陳某就在當地建了佔地約1畝的大型豪華墓地,用挖掘機開挖了20天。

此外,各地都強調節約簡朴辦喪事。但對如何節約做出規定的隻有山東,“可採用發放生平介紹、佩戴黑紗白花、播放哀樂等方式哀悼逝者”。

山東還限定了生平撰寫程序:廳局級由所在單位黨組織負責撰寫﹔副省級由省委組織部審核,可在《大眾日報》刊登逝世消息和簡要生平,廣播、電視不作報道。

各地都言明,除國家法規另有規定,遺體必須實行火葬。山東、江西、內蒙古還將是否火葬與喪葬費挂鉤。如江西、內蒙古規定,憑火化証明領取喪葬費,不實行火葬,不享受喪葬費待遇。

如豐都規定,領導干部如將骨灰裝棺再葬、建大墓或豪華墓,就失去了領取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的資格。

【觀點】

婚喪嫁娶禁令 紀檢等應加強監管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竹立家等受訪專家認為,中紀委通報的數據和案例表明,違反婚喪嫁娶禁令的官員以鄉鎮級居多,約達80%以上,這與農村有大辦紅白喜事的風俗有關。雖然治理“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的效果不如治理“公款大吃大喝”明顯,但必須看到,借此斂財的風氣明顯好轉,“一些領導干部特別是基層領導干部,不良習俗根深蒂固,所以這是場持久戰”。

許耀桐表示,“出台制度只是一個方面,‘限桌令’、‘限客令’是否具備可操作性,關鍵在於紀檢等部門如何監管”。

許耀桐認為,一些地區已形成了“報告-公示-曝光”機制,值得借鑒:擺酒前先報告﹔然后公示准備辦多少桌、准備請哪些人﹔最后通過明察暗訪和舉報把關,及時曝光、處罰違禁官員。

(記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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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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