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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迅速行動學習貫徹王岐山同志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重要指示精神——

落實“兩個責任”:要做到“真兌現”“硬挂鉤”

2014年05月27日14:09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落實“兩個責任”:要做到“真兌現”“硬挂鉤”

今年兩會期間,王岐山在出席北京代表團審議時強調“兩個責任”。

5月20日,高檢院召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會議。記者程丁攝

中央多次強調落實兩個責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之后,中央政治局領導在不同場合多次強調落實“兩個責任”的重要意義。

2014年1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黨委、紀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同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聽取巡視工作匯報時又作出重要指示,明確要求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情況列入巡視監督內容。

中紀委書記王岐山也多次強調“兩個責任”。3月5日,王岐山在參加兩會北京代表團審議時強調,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就是政治責任,不落實就是嚴重失職。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都要具體化。各級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領導責任。紀委要切實承擔起監督責任,認真監督執紀問責。對責任不落實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4月11日至5月12日,王岐山一個月內又先后6次主持召開專題座談會,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4月11日和14日,王岐山先后到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調研,在分別主持召開座談會時強調,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牛鼻子”。5月6日至12日,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會議,與部分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負責同志座談時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關鍵看行動、根本在擔當。

高檢院召開多個會議部署落實

連日來,最高人民檢察院連續召開會議,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作出重要部署。

5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會議專題學習討論關於“兩個責任”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研究檢察機關貫徹落實措施。曹建明檢察長強調,王岐山同志關於“兩個責任”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抓住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核心和關鍵,為檢察機關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指明了方向。大家一致表示,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切實擔負起各自的責任,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努力建設一支過硬檢察隊伍。

5月20日,曹建明檢察長就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與高檢院機關各內設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黨政“一把手”集體談話,並在會上傳達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對檢察機關落實“兩個責任”的重要指示。他強調指出,高檢院各級黨組織和黨政“一把手”,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和王岐山同志關於“兩個責任”重要指示精神,帶頭落實主體責任,帶頭做到廉潔從檢,為全國檢察機關當好表率做好示范。

5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王岐山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實“兩個責任”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最突出的大事要事來抓,以務實的作風、扎實的舉措,自覺肩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責任,努力建設一支過硬檢察隊伍。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始終保持對自身腐敗問題的零容忍,對涉及檢察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舉報和反映高度重視、認真核查,決不允許出現“燈下黑”。

同日,全國部分省級檢察院紀檢組長和分市院檢察長座談會在蘭州召開,會議交流了落實“兩個責任”推進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經驗做法,討論了《檢察機關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會議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兩個責任”,深入推進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

“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

除了強調落實兩個責任的重要性,中紀委書記王岐山還多次強調,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要嚴厲追責。

王岐山自去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第36條提出“兩個責任”以來,已多次強調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王岐山在約談央企時強調,黨風廉政建設今年要把主體責任給中央國家機關、省(區、市)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黨委扛上。有權力沒責任是管黨治黨之大忌。他還數次強調,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要嚴肅問責。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強調指出,各級檢察長、各級各部門“一把手”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帶頭嚴格要求、帶頭接受監督,充分發揮表率作用。要加大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堅持抓早抓小,加大公開力度,形成有力震懾。要進一步加強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問題舉報工作,認真清理反映檢察人員問題的線索,加強對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從嚴治檢。注重科學有效預防自身腐敗,充分運用典型案例加強警示教育,結合案件查處剖析問題、堵漏建制。

5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通知中還強調,各級各部門“一把手”特別是各級檢察長必須承擔起主體責任,帶頭嚴格要求、帶頭自覺接受監督,當好從嚴治檢、廉潔從檢的表率。各級檢察院紀檢監察機構要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切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在過硬檢察隊伍建設中更好發揮職能作用。(孫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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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宏毅、閆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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