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孟仁 (資料圖)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5月19日電 (李源)據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貴陽中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程孟仁、何文受賄一案。
4月2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經查,程孟仁在擔任貴州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伙同情婦收受巨額賄賂﹔違反規定,收受禮金﹔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經中共貴州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程孟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紀所得。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貴陽中院官微消息稱,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程孟仁與何文是情人關系。2003年至2011年間,程孟仁利用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的職務便利,由何文出面承接工程后轉給他人,從中收取好處費。程孟仁與何文共同收取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804萬余元。2002年底至2012年初,程孟仁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車曉宇等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52萬余元。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單獨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57萬余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幣共計1804萬余元,均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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