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5月9日,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237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我省通報了其中的4起。
這4起案件分別為:2013年中秋節期間,宿遷市泗陽縣衛生監督所黨支部書記林其勝用公款購買價值4000余元的禮品送禮,泗陽縣紀委給予林其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其黨支部書記職務﹔2012年7月-2013年7月,泗陽縣國稅局第二分局稅源管理二股股長胡勇、稽查局科員庄召正,向企業亂攤派,泗陽縣紀委給予胡勇、庄召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3年4月,沭陽縣地稅局科員錢奎,向企業亂攤派,並收取回扣,沭陽縣地稅局給予錢奎行政降級處分,並調離原崗位﹔2012年-2013年,宿城區龍河鎮副鎮長許爾鈞工作失職,造成14戶業主入住近一年卻無電使用,宿城區紀委給予許爾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陳月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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