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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汝湖鎮農林水辦公室原副主任羅榮鑫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陳惜輝 許峰鋒

2014年05月12日09:00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賭輸的人生

賭博是萬惡之源!

  孔子稱賭博為“惡道”,孟子稱賭博為“不孝”,管子稱賭博為“惡政”。從秦漢到現代,大量的事實証明:賭博是社會的一大公害。涉賭容易戒賭難,人一旦染上賭博的惡習,即使你擁有萬貫家財,最終也會傾家蕩產、家破人亡,這不是危言聳聽!

  在廣東省惠州市的惠城區就有這麼一位公職人員,為了賭博,利用職務之便,一而再,再而三地侵吞低收入困難戶住房改造補助款,最瘋狂的一次竟然把低保戶的34張存折和4張銀行卡抵押給高利貸。結果,輸掉的不僅僅是上百萬元的巨款,還有自己的人生。等待他的,將是12年的鐵窗生涯。他叫羅榮鑫,惠城區汝湖鎮農林水辦公室原副主任兼負責人。

  沒權時,小玩
  
  今年40歲的羅榮鑫出生在一個農民家庭,1994年10月參加工作,任仍圖鎮農林水辦公室辦事員。2004年2月至2013年6月任汝湖鎮農林水辦公室副主任兼負責人。

  剛參加工作時,羅榮鑫積極肯干,任勞任怨。農林水辦公室顧名思義就是服務於農村農業、林業和水利的部門,打交道的對象都是農民。那時,羅榮鑫經常深入田間地頭,深入農民中間,為他們排憂解難,深受群眾好評。

  進入21世紀后,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毗鄰港澳的惠州深受“六合彩”賭博影響。汝湖鎮位於惠州市郊區,由於信息傳遞手段的進步,就連該鎮部分鄉村憨厚老實的農民都因痴迷於“六合彩”1:40的高賠付率而瘋狂“買碼”。

  羅榮鑫常在鄉間走動,見到這種情況,作為政府工作人員,應該及時制止才對。可礙於鄉親情面,他非但沒有阻攔,反而在一些人的游說下加入了“買碼”隊伍。剛開始,按照羅榮鑫的話說,純屬為了好玩:每期就買10元、8元的,隻當是一包煙錢。中了碼,請三五好友吃吃喝喝。輸了,也不是個負擔,從沒放在心上。

  一次,羅榮鑫被人鼓動,在一個號碼上下了100元。沒想到誤打誤撞,竟然中了。那天晚上,當握著庄家送來的厚厚一疊總計4000元鈔票時,羅榮鑫失眠了。他心想,4000元啊,相當於自己忙忙碌碌干兩個多月才能掙到的工資呢。要是每個月都能中這麼一次,那豈不比做任何事情都強?如果這次下注是1000元,豈不是要贏回來4萬……這樣翻來覆去思考了一宿,羅榮鑫暗暗打定主意,今后手邊若有錢,就大玩幾次,贏個幾十萬就收手。

  殊不知,他從剛開始的10元、8元到百元押注,已不知不覺卷進賭博的漩渦之中,從此不能自拔,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有權時,大玩
  
  心裡想著錢,這錢就“來了”。

  2004年2月,羅榮鑫擔任惠城區汝湖鎮農林水辦公室副主任兼負責人,主管扶貧開發、低收入困難戶住房改造等項工作。對鄉鎮工作人員來說,農林水辦公室副主任職位雖小,可權力很大。特別是汝湖鎮,緊鄰東江,是一個農業大鎮,農林水辦公室的地位顯得尤為重要。

  2012年,惠城區農業局根據《惠城區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實施方案》的要求,向汝湖鎮下發了180戶低收入困難戶住房改造補助指標。按照規定,農村低收入困難戶住房改造建設實行按戶補助,每戶補助建房資金3萬元,資金分兩期撥付,完成房屋建造工程量一半以上的,由區財政局劃撥第一期2萬元補助資金,工程完工並拆除原住房后,再劃撥剩余的1萬元。鑒於五保戶情況特殊,住房改造工程由農林水辦公室負責為五保戶個人確定施工方,簽訂建設合同。

  這項住房改造工程在很多人眼中就是一塊“肥肉”,手握有一定決策權的羅榮鑫更是不傻,他決定找自己熟悉的人接下這項工程,相熟的某施工隊負責人林某成了他心中首選。林某得到這個消息,喜不自禁,及時邀請羅榮鑫出來小聚。酒足飯飽,林某將裝有1萬元現金的信封塞進了羅榮鑫的口袋。

  幾天后,羅榮鑫利用手中的職權,把41戶住房改造工程交給了林某。手中有工程,羅榮鑫在賭博場上更是肆無忌憚。此時,他已不滿足小打小鬧,在“買碼”的同時,也玩起網絡賭球,利用辦公室電腦進行投注。那些給他“開單”的庄家見他在房屋改造中儼然一副“大佬派頭”,知道他能把數百萬的公款纏在腰間任己使用,紛紛心甘情願為他預先墊付賭資,提高賭資額度,從每天的1萬元,飆升到10萬元。面對庄家的“討好獻媚”,羅榮鑫利令智昏,絲毫沒有感覺到危險正在向他一步步逼近。他每天沉迷於賭博、賭球,一天大概要投注20場左右,每場投注1000元至1萬元不等﹔“買碼”則一般每期投注25個特碼,每個特碼上押200元到500元不等。

  清代吳獬在《戒賭歌》中說:“賭博為害甚於虎,猛虎有時不亂傷,賭博無不輸精光!”羅榮鑫投的越大,輸的就越多,他已在賭博路上走火入魔。沒有錢,就把眼睛盯在了180戶低收入困難戶住房改造補助款上。上級撥來的錢本應及時發到各家各戶,羅榮鑫卻利用職權進行攔截,把各家各戶的存折拿到自己手中,美其名曰為困難群眾辦事,實則是“乾坤大挪移”,動用困難戶的補助款進行賭博。

  2012年10月,他第一次挪用了18萬元﹔2013年1月,羅榮鑫再次挪用10萬元,兩次都很順利,既沒有同事和領導過問,也沒有群眾來詢問造房資金撥付情況。但羅榮鑫心裡十分清楚,這是違法的事,自己的行為一旦敗露,“飯碗”肯定不保,還會入獄。他想:等贏了錢就趕緊把這“窟窿”補上。誰料,兩筆錢拿到手,前后都不到一個月就輸了個精光。怎麼辦?以前的本錢沒贏回來,現在挪用的公款又都搭了進去。如果就此收手,自己本錢輸了不說,自己一個小小的工作人員怎麼能在短期內籌措到28萬元現金還給村民?

  羅榮鑫沒有懸崖勒馬,而是像一條急紅了眼的餓狼,決定抱著僥幸心理繼續鋌而走險。

  醒悟時,玩完
  
  2013年2月,一批村民來到羅榮鑫辦公室,向羅榮鑫咨詢改造房屋款是否已經到賬。羅榮鑫拍著胸脯保証,上級資金還沒撥付到位,一旦撥付下來,立馬打到村民們賬上,請村民們盡管放心。見羅榮鑫說得信誓旦旦,善良的村民們都相信了他。

  騙走村民后,羅榮鑫馬不停蹄地將黑手再次伸進了困難群眾房屋改造的補助款中,這一次,他一咬牙挪用了86萬元。買六合彩、賭足球,雙管齊下,把錢全都押上,希望能時來運轉,一次性扳回所輸的本錢。然而,事與願違,這86萬元不到兩個月,又輸掉了。

  此時的羅榮鑫,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難以自拔。為了籌錢再賭,他向張某提出要借高利貸。張某對羅榮鑫嗜賭的秉性有所了解,就讓他拿物抵押。羅榮鑫急紅了眼,把心一橫,把手中34家低保戶的存折和4張殘疾人的銀行卡抵押給了張某,並對張某說:“5月份,第二期住房改造資金就會下撥,這些卡的密碼都是我統一設置的,現在攥在你的手中,你就不用怕我沒錢還給你了。”張某這才借給羅榮鑫38萬元現金。

  令羅榮鑫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就在他將借來的38萬元賭資賭輸得隻剩下3.5萬元的時候,他的劣跡敗露了。有人舉報羅榮鑫動用村民補助款賭博,惠城區紀委於5月24日對羅榮鑫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該區紀檢監察人員查實,自惠城區向汝湖鎮180戶低收入困難戶下撥住房改造資金后,羅榮鑫共計挪用村民補助金159.46萬元,這筆錢全部用於賭博或償還個人債務。

  多行不義必自斃。2013年6月,羅榮鑫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同年11月12日,羅榮鑫受到開除黨籍處分,12月5日受到行政開除處分,並經惠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判處羅榮鑫有期徒刑12年。

  面對高牆鐵窗,羅榮鑫流下了悔恨的淚水。“我今年才四十歲,年富力強,事業如日中天,可是我沒有好好珍惜,把精力用在為民服務上,卻迷戀上了賭博。”一想起要在鐵窗裡度過十二年的牢獄生涯,出來后就成了年過半百的老人,他痛心疾首:“是賭博害了我一生!”

  他悔啊,可惜已經晚了……

鏈接@辦案者說:

強化監管鎖住“私欲”
巫志華

羅榮鑫是扎根在基層一線的工作人員,本來有著令人羨慕的職業、幸福的家庭以及美好的未來,可在痴迷賭博和失控的權力中迷失了自我。為了賭,他濫用權力、絞盡腦汁,最終落得一個可悲的下場,雖然這是他咎由自取、罪有應得,但這件事給我們的教訓也是深刻的。
  
  人生開始時,羅榮鑫就沒有守住小節。他礙於鄉親情面,加入了村民浩浩蕩蕩的“買碼”隊伍,這本身就是違紀犯法的事。在他的眼裡,卻是為了好玩。“隻買幾塊錢玩玩而已”,結果導致一發不可收。從花自己錢發展到大肆挪用公款,他在放縱中越陷越深,最終不能自拔。
  
  羅榮鑫的行為看似偶然,實則是他意志薄弱、信念動搖、理想失色、法制觀念淡薄的表現。他之所以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主要是由於他放棄了世界觀的改造,在金錢、物質、享受的誘惑面前毫無防范,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拜金主義成為他的最高追求和選擇,以致從人民的公仆墮落為坑害百姓的“賭徒”。從公務員到階下囚,他的蛻化變質令人痛心、讓人深思。
  
  羅榮鑫案也暴露出我們在黨員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方面存在不少漏洞。羅榮鑫雖然只是鎮裡的一名普通干部,但卻擁有一定的權力。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職權挪用百萬元巨款用於賭博,居然沒有人及時發現,致使他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這充分說明我們在公權力運行的監督管理上是有缺失的。
  
  如何防止類似羅榮鑫案這樣的腐敗現象再度發生?筆者以為,黨員干部不具備天生的“腐敗免疫力”,要加強對他們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引導黨員干部正確看待票子,做到在錢財上取之有道、求之有度、用之有節,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穩得住心神、擋得住利誘、管得住行為、守得住清貧,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本色和氣節,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淨淨做事。
  
  另外,要規范公權力的運行,強化對黨員干部的制約和監督。政府部門為低收入困難戶房屋改造本是一項民心工程,然而好事卻沒能辦好,根源就在於對干部監管不力為羅榮鑫提供了可乘之機。如果我們在完善內部監督機制的同時,能夠把下撥的每一筆款項的時間、用途、需要注意的事項及時告之群眾,並在媒體進行公開,就一定能防止第二個羅榮鑫出現,把好事辦到人民群眾心坎上。
  
  多年的實踐經驗告訴我們,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凡是涉及群眾重大利益的事,一定要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要在健全干部監督機制的基礎上,構建“分崗查險、分險設防、分權制衡、分級預警、分層追職”的預警防控模式,對黨員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才能從根本上杜絕腐敗行為的發生,使黨員干部保持“物利兩忘”的淡泊心態,永葆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書寫人民滿意的合格答卷。
  
  (作者系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紀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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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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