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將至,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實施意見、堅決糾正“四風”,進一步加大執紀監督力度,發揮警示教育作用,近日,自治區紀委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通報強調,各級黨組織、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結合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分析查找“五一”前后本地本單位“四風”問題的表現形式和特點,緊盯節日期間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收受禮金、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等突出問題,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7起典型案件是:
梧州市商務局組織公款旅游。2013年7月至8月,梧州市商務局分兩批組織干部職工通過旅行社安排到廣東考察,期間到旅游景點公款旅游。給予梧州市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曾一戈行政警告處分﹔分別給予副局長梁華、陳劍廷黨內警告處分﹔責成參與考察的有關人員個人承擔旅游景點門票費用。
防城港市財政局違規發放購物卡給干部職工。黨組書記、局長梁光被誡勉談話,責成其向市委作出深刻檢查﹔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池權鋒被黨內警告處分﹔周曦惠被黨內警告處分﹔所發購物卡全部退繳上交國庫。
南寧市國土局土地開墾中心主任王騫、信息中心主任黃國強等人用公款購買贈送發放購物卡。王騫、黃國強受到行政撤職處分﹔土地開墾中心副主任肖立、謝祥雄分別受到行政記過處分、行政警告處分﹔所發購物卡全部退繳。
桂林市灌陽縣黃關鎮黨委書記莫家斌違規購買使用公車,被撤銷中共灌陽縣第十四屆委員會委員、中共黃關鎮黨委書記職務﹔黃關鎮政府解除租車合同,退回車輛,收回租車款。
北海市規劃局規劃監察執法支隊組織干部職工公款旅游。執法支隊負責人侯百鈞被黨內警告處分﹔副支隊長陸振強、羅揚興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景點費用全部退繳。
玉林市博白縣財政局違規建設樓堂館所。給予縣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鄭志輝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給予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張志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崔展抗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縣財政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吳小燕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縣財政局辦公室主任龐小邦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縣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李滔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崇左市大新縣安監局局長農軍違規使用公車,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縣安全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車輛修理費用由其本人承擔。(記者/李賢 通訊員/莫鴻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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