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強衛東:加強央企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的重要舉措

2014年04月16日14:1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國務院國資委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強衛東談落實“兩個責任”:加強央企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的重要舉措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對做好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出指示,要求中央企業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構堅決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全會精神,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講話精神,切實擔負起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近日,本報記者就如何貫徹王岐山同志指示精神、落實好“兩個責任”,採訪了國務院國資委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強衛東。

記者:您認為當前形勢下要求落實中央企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責任的意義何在?國務院國資委在貫徹落實這一指示精神方面採取了哪些舉措?

強衛東:中央企業作為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2013年,中央企業總資產達到34.9萬億元,實現營業收入24.2萬億元﹔實現利潤1.3萬億元,佔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利潤的86.3%﹔上交稅費2萬億元,佔全國財政收入的15.2%。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國資委和中央企業正加快推進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等工作。我們必須從關乎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主體地位的大背景,來認識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於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意義,來看待中央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極端重要性。

當前,中央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與中央對全黨全國形勢的判斷是一致的,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一些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影響惡劣、亟待解決。信訪舉報、查辦案件的數量呈上升趨勢,一些腐敗案件給企業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嚴重損害了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嚴重影響了中央企業的形象。

3月26日,中央紀委、國資委召開專題會議,中央紀委副書記楊曉渡向113家中央企業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傳達了王岐山同志關於做好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示精神,並提出貫徹落實意見。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張毅主持會議並提出工作要求。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金陽和我出席了會議。當天下午,張毅同志主持召開國資委黨委會,原原本本傳達了王岐山同志的指示精神,研究提出了貫徹落實意見。兩天后的28日,國資委在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又傳達了這一指示精神,張毅同志對抓好貫徹落實再次提出明確要求。

貫徹落實好王岐山同志指示精神、做好新形勢下中央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國資委和中央企業各級黨組織的重大政治任務,必須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形勢的判斷和任務的部署上來,按照中央紀委的部署和國資委黨委的要求,切實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要通過進一步理順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體系,切實解決中央企業反腐敗體制機制不健全、監督力量分散、腐敗案件頻發卻責任追究不力等問題,實現壓力逐級傳遞、責任層層落實,推動中央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記者:您如何看待“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最終責任人是黨委(黨組)書記”?您認為央企黨委(黨組)應當如何切實擔負起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

強衛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特別強調了要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黨委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全面領導責任,黨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中央企業是黨執政的重要基礎,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黨賦予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書記的職責和使命,在這個問題上絕無例外。盡管有的企業黨委(黨組)書記還擔任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但不論擔任多少職務,都必須落實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最終責任。

此外,就企業而言,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經營管理密切相關,企業發生的腐敗案件破壞經營管理秩序、造成巨大經濟損失,任何國家、任何所有制企業都是不能容忍的。

國資委黨委歷來高度重視落實主體責任,在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中央企業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上,對中央企業黨委(黨組)抓好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部署、加強督促。

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精神,按照國資委黨委的部署和張毅同志的要求,在履行主體責任方面著重抓好五項工作:一是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選好用好企業領導人員,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二是切實維護職工群眾合法權益,堅決糾正企業改革發展中損害職工群眾利益的行為﹔三是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設“陽光央企”,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四是領導和支持企業紀檢監察機構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以零容忍態度嚴懲腐敗,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五是黨委(黨組)班子成員特別是書記要把自己擺進去,管好自己、帶好隊伍,做依法經營、廉潔從業的表率。我們將通過完善制度、加強監督、加大問責追究力度等,促進中央企業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

記者:您認為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在聚焦主業、擔負起監督責任方面應當如何作為?

強衛東:過去,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確實承擔了一些本該由企業其他職能部門承擔的任務,有的企業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還分管了別的業務工作,存在越位、錯位、不到位的現象。國資委黨委已經明確,5月1日前,必須落實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不分管其他業務的要求,確保專司紀檢監察。

我們要充分認識到,紀檢監察機構把不該管的工作交出去、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不分管其他業務,目的是更好地攥緊拳頭、聚焦中心、突出主業,增強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監督力量隻能加強,不能削弱。我們將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賦予相應的職責權限,建立健全有效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中央企業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要切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加大議事協調機構取消或退出力度,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認真履行監督責任。

一是協助企業黨委(黨組)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抓好任務分解,明確責任,督促檢查企業相關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

二是經常進行檢查監督,督促企業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建設主體責任,檢查監督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執行民主集中制、廉潔從業等情況。

三是嚴肅查處腐敗問題。重點查辦發生在兼並重組破產、產權交易、資產評估、投資決策、物資採購、招標投標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腐敗案件,發生在職工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處理好查辦案件與維護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

記者:在落實中央企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責任方面,國資委紀委下一步將採取哪些具體措施?

強衛東:下一步,要認真落實王岐山同志的指示精神,加快中央企業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督促“兩個責任”的落實,抓好“兩個為主”的實施,強化責任追究。重點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改革中央企業紀檢監察體制。在中央紀委的指導和國資委黨委的領導下,探索開展向中央企業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試點工作,強化對駐在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中央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系統領導,增強監督的相對獨立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二是檢查督促“兩個責任”的落實。有計劃地組織約談中央企業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聽取責任制落實情況,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定期聽取中央企業紀檢監察機構工作匯報,開展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述職工作,督促落實監督責任。

三是落實“兩個為主”的規定。制定細則、開展試點,落實“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的規定。會同國資委干部管理部門,研究制訂對中央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辦法。

四是強化責任追究。協助國資委黨委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與中央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管理、選拔任用等挂鉤的責任追究制度。分清黨委的主體責任、紀委的監督責任以及有關部門的責任,加大問責工作力度,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企業和部門,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督促中央企業領導人員落實“一崗雙責”。

五是加強國資委和中央企業紀檢監察隊伍建設。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嚴格要求、嚴格監督、嚴格管理,防止出現“燈下黑”的問題。 切實加強紀檢監察人員能力建設,做到情況明、數字准、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王少偉)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楊麗娜、閆妍)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