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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通報9起違反八項規定案件

2014年04月15日09:46   來源:新華日報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2014年4月8日至11日,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220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江蘇通報9起。

1. 宜興市環境監測站站長謝衛平收送節禮問題。

2013年中秋節前,謝衛平收取北京某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100張月餅券,總價值8800元,全部以中秋節福利的名義分發給環境監測站職工。宜興市市級機關紀工委給予謝衛平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2. 無錫市錫山區衛生監督所所長馮建良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問題。

2011年3月—2013年3月,馮建良在擔任錫山區衛生監督所所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用單位公務車加油卡給女兒私家車加注燃油19次,累計消費公款4779.7元。錫山區監察局給予馮建良行政記過處分。馮建良退出違紀所得。

3. 無錫市北塘區黃巷街道前村社區黨總支副書記、主任金國剛公車私用問題。

2013年9月30日下班后,金國剛將社區公務用車開回家,並於10月3日駕駛公車到常州嬉戲谷景區游玩。北塘區黃巷街道紀工委給予金國剛黨內警告處分。

4. 揚州市邗江區人大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徐聖龍組織公款旅游問題。

2013年12月5日至10日,徐聖龍帶領9名下屬工作人員,以學習考察為名,赴河南、山西等地旅游,用公款報支相關費用合計39825元。市紀委給予徐聖龍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參與人員作出深刻檢查並追繳全部旅游費用。

5.揚州市邗江區衛生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和實物問題。

2013年間,區衛生局給局機關人員發放“五一”端午補助、夏季用品及清涼補助、元旦長跑服裝等補助實物折合人民幣計253032元。何曉華作為區衛生局局長,對此負有直接責任。邗江區政府給予何曉華警告處分,並責令區衛生局將違規發放的補貼、實物依照規定清退。

6.連雲港市東海縣公安局違規使用公車問題。

2013年因基建需要用車,東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躍擅自同意,將該局封存處理的超標車輛由警務保障室派給基建辦使用,該違規使用超標車輛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經東海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劉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縣公安局警務保障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朱海兵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警務保障室副主任職務。

7. 連雲港市灌南縣新安鎮衛生院院長孫家坤等人午間飲酒問題。

該縣新安鎮衛生院院長孫家坤、縣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趙海建於2013年10月8日工作日午間,應邀在灌南縣某飯店內吃飯,席間孫家坤喝了一杯白酒三瓶啤酒,趙海建喝了一瓶啤酒。經灌南縣衛生局黨委研究,給予孫家坤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趙海建行政警告處分。

8. 連雲港市海州實驗小學校長張兆軍大操大辦其子婚宴問題。

2013年9月15日,張兆軍在某酒店為其子舉辦婚宴。其中,張兆軍共宴請40桌。在收受的禮金中,有海州實驗小學同事禮金1.12萬元。調查期間,張兆軍主動清退學校同事禮金。經新浦區紀委研究,給予張兆軍行政警告處分。

9.南京市玄武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駕駛員李魁公車私用問題。

2014年3月19日,李魁駕駛公車送其女兒上學,違反了公車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屬於公車私用行為。南京市玄武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研究決定: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其進行教育談話,責令其做出書面檢查並在全體人員會議上公開檢討﹔責令其自行支付車輛油費及使用費,並按有關規定給予其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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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雷、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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